机构全称: | 台州市司法局(台州市行政复议局) |
机构简称: | 台州市司法局 |
机构职能: | (一)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核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六)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八)承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台州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指导管理本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十)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
机构地址: | 台州市行政中心二号楼4楼 |
邮政编码: | 318000 |
Email地址: | 88603581@126.com |
公开电话: | 0576-88603581 |
监督电话: | 0576-88603581 |
办公时间: | 夏令:8:30-12:00 14:30-17:30 ; 冬令:8:30-12:00 14:00-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网站地址: | http://sfj.zjtz.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