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4-1170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2-30 |
信息来源: 市府办 | 发布时间: 2024- 12- 30 09: 48 | 浏览次数: |
为加强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规定,市司法局在2022年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基础上,对台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445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的要求不相适应,不符合构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324件,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8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市司法局
具体联系处室:立法处
电话:0576-8851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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