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4-1170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信息来源: 市府办 | 发布时间: 2024-12-30 09: 46 | 浏览次数: |
关于《台州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台州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发文字号:台政办发〔2024〕30号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JC01-2024-0009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3年12月31日之前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4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324件,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8件,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但未列入继续有效和拟修改目录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台政办发〔2013〕44号文件所列暂不纳入“三统一”制度管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除外。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5. 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