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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简称: 市政府办公室
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 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台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处级,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贯彻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 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五)协助市政府党组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系统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市政 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七)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八)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九)组织、指导、协调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和管理 工作。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互联网+政务”深度融合。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公共数据、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指导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

(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和海防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处。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和运转工作。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立项审核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管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印章和介绍信,制发由市政府颁发的印章。负责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领导批示的拟办,以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汇总。

(二)秘书二处。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内部审计、日常后勤等服务工作。承担办党组会议、办机关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信息处。负责市政府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编辑, 负责采编并向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组织指导全市政务信息业务工作。承担紧急信息报送、政府指挥平台体系管理等工作。

(四)市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重大督查工作,配合做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督查任务协调落实。组织实施全市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政务督查激励和问责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全国、省、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以及党委系统交办的市党代表提案办理。承担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政府系统督查活动,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业务工作。承担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方案制定、督促检查等工作。

(五)综合一处。负责起草市长讲话等材料。负责起草市政府重要报告和重要文件。负责市长分管联系部门的综合文字材料工作。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综合有关材料。

(六)综合二处。统筹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的审核。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专题会议及秘书长会议等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主办的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的报批报备工作。负责汇总市政府每月、每周工作安排。承担市长的日常工作安排和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市长分管联系部门文电起草、修改等日常工作。做好相关协调的服务工作。承担市人大、政协联络工作。

(七)综合三处。负责对口联系挂职线工作范围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记录、纪要整理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承办联系范围内文电的起草、修改及日常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讲话稿的起草、修改、校对工作。参与涉及联系范围内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有关政策的协调。承担分管副市长的日常工作安排、服务。

(八)综合发展处。负责对口联系常务线工作范围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记录、纪要整理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承办联系范围内文电的起草、修改及日常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讲话稿的起草、修改、校对工作。参与涉及联系范围内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有关政策的协调。承担分管副市长的日常工作安排、服务。

(九)工贸涉外处。负责对口联系工贸涉外线副市长工作范围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记录、纪要整理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承办联系范围内文电的起草、修改及日常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讲话稿的起草、修改、校对工作。参与涉及联系范围内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有关政策的协调。承担分管副市长的日常工作安排、服务。

(十)农业环保处。负责对口联系农业环保线工作范围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记录、纪要整理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承办联系范围内文电的起草、修改及日常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讲话稿的起草、修改、校对工作。参与涉及联系范围内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有关政策的协调。承担分管副市长的日常工作安排、服务。

(十一)建设交通处。负责对口联系建设交通线工作范围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记录、纪要整理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承办联系范围内文电的起草、修改及日常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讲话稿的起草、修改、校对工作。参与涉及联系范围内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有关政策的协调。承担分管副市长的日常工作安排、服务。

(十二)社会事业处。负责对口联系社会事业线工作范围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记录、纪要整理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承办联系范围内文电的起草、修改及日常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讲话稿的起草、修改、校对工作。参与涉及联系范围内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有关政策的协调。承担分管副市长的日常工作安排、服务。

(十三)社会治理处。负责对口联系社会治理线工作范围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记录、纪要整理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承办联系范围内文电的起草、修改及日常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讲话稿的起草、修改、校对工作。参与涉及联系范围内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有关政策的协调。承担分管副市长的日常工作安排、服务。

(十四)公共数据管理处。负责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负责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管理和支撑体系建设,负责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归集整合,负责市级基础数据库和公共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分析应用。组织协调市电子政务项目和政府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管理,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政府数字化转型应用支撑体系建设,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政府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安全保护,指导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公共数据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政务公开处。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具体事宜,组织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和评议。指导监督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

(十六)反走私与海防处(挂市政府反走私办公室牌子)。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反走私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反走私联合专项行动,协调走私大要案件和应急事件,指导预防走私工作, 推进反走私基层基础建设,负责反走私宣传、督查等工作。协调海上综合治理和专项治理行动,协调沿海重点地区海防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沿海地区军事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与海防管理部门工作联系,承担市海防管理相关协调工作。

(十七)机关党委。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机构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白云山南路233号6楼、8楼
邮政编码: 318000
Email地址: tzsxxgkb@163.com
公开电话: 0576-88510210
监督电话: 0576-88511812
办公时间: 夏令:8:30-12:00 14:30-17:30 冬令:8:30-12:00 14:00-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网站地址: http://www.zjtz.gov.cn/col/col1229072374/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