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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22-101192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JC01-2022-0012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台政办发〔2022〕32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加强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六抓六强”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 08- 03 17: 22 浏览次数:

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加强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六抓六强”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加强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系统治理

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六抓六强”

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切实加强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系统治理,推动我市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17号)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数字赋能、依法管控,统筹安全与发展,以“六抓六强”为主要路径,全面压实各方责任、推进制度体系重构、精准管控风险隐患、优化提升管理效能,推动海上安全形势“一年治标扭转、两年固本强基、三年巩固长效”,加快形成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进新格局,为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夯实海上安全基础。

二、主要路径

(一)抓基层强治理。以“港长制”为统领,着力推进基层网格化建设,构建“县域统筹、分级运行、全域覆盖”的“乡镇+”管理新模式。完善县联乡、乡联村和村(公司)联渔船、主管部门联航运企业等机制,推动万名干部“进渔区、下渔村、上船头”,强化基层责任传导。

(二)抓整改强本质。坚持“动态排查、全面覆盖、常普常新”,构建渔船常态化安全风险检查机制,开展安全隐患大起底,建立隐患“一船一档”,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强化对商船特别是抵港外国籍商船的监督检查,严格做好隐患的督促整改。紧盯涉氨冷藏船、老旧渔船等重点渔船,因船制宜,细化整治方案、落实管控举措。强化涉海涉渔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处置全流程风险管控。

(三)抓执法强效能。充分发挥涉海涉渔专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海事、海警、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完善市际区域协同、市县乡三级联勤执法、海上应急联动、重大事件互通互报等机制,统筹开展系列执法行动,严格惩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刑衔接”,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起到处罚一起、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

(四)抓智治强机制。深入推动“宽带入海”,加快可视化精密智控设备、VSAT终端、插卡式AIS安装,强化渔船生产过程监控,提升海陆直接联系有效率。全面贯通“浙渔安”,建设“船港通”渔船安全智治主平台,构建集“管、防、治、救、服”于一体的海上安全智治体系。

(五)抓产业强发展。加快渔业优化转型和绿色发展,压减国内海洋捕捞强度,积极发展远洋渔业、绿色养殖、水产精深加工,培育“渔业+休闲”新业态,加快海岛度假、海洋观光、海上运动等文旅产业发展,推动渔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渔区共同富裕。

(六)抓示范强素质。深入实施“六创六强”(创五星渔船船长,强船员素质;创五好渔业乡镇,强属地责任;创五佳管理站,强依港管船;创十优渔业公司,强基层管理;创百船示范,强标杆引领;创渔政铁军,强安全监管),做好示范引领和宣传引导,全面抓好业务干部“学习、行政、创新、执法、防范风险”等五大能力的提升,持续开展对涉渔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重点内容的培训教育,推进涉海涉渔领域各类主体素质整体提升。

三、十大工程

(一)渔船隐患专项整治工程。加快“病老”渔船淘汰整治,制定“病老”渔船整治淘汰计划,不符合检验要求的坚决不允许从事渔业生产,对自愿退出生产的,明确减船转产政策及补助;对更新改造为玻璃钢等新型材质或资源友好型的渔船,优先纳入更新改造计划,并按政策标准给予资金补助。2022年完成老旧渔船整治120艘;2022—2024年,沿海各县(市、区)每年压减现有达到限制使用船龄的老旧渔船数10%。推进海上“百船引领、千船整治”工程,开展安全生产硬件、卫生设施、船容船貌、智慧管理等6方面的改造升级。2022年底前,培育引领船150艘,升级整治船1100艘;2024年11月底前,完成“百千工程”。对标省定目标,开展涉氨冷藏船、“船图不符”“船证不符”等系列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市财政局,沿海各县<市、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任务均需沿海各县<市、区>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渔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安全大培训、应急大演练、警示大教育”,组织以渔船为主的“千名船长”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大培训大提升。严格适任培训,突出隐患自查、应急演练、渔商船碰撞防范、应急处置、安全生产航行及海上疫情防控等内容,高质量完成省定安全轮训任务。充分利用伏休窗口期,重点开展渔船航行安全、消防救生、防台、防灾害天气等应急演练与事故险情警示教育,组织开展防碰撞、火灾、自救等知识技能大比武,提升渔民安全事故自救能力。2023年底前,培育“浙渔好老大”20名。(责任单位: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台州海事局)

(三)渔业基层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条线监管力量下沉,纳入乡镇统筹指挥,探索建立渔业管理服务中心,整合“低小散”渔业公司,深化“定人联船”等管理机制,完善以渔港管理站为枢纽的基层渔业安全管理网格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强化督查考核,健全奖惩机制,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每年分批开展基层管理人员政策法规、业务技能轮训。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在温岭松门、三门浦坝港先行试点。2022年底前,实现管理有专职人员、办公有专业设备、经费有专门保障、能力有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涉海涉渔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涉海涉渔专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台州海警局、台州海事局)

(四)渔船精密智控建设工程。2022年9月16日前,完成3365艘渔船精密智控设备安装。深入开展精密智控设备查漏补缺和联调联试工作,落实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障2022年底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全市卫星宽带终端渔船、基站渔船、公务船精密智控设备安装和智慧口门建设任务。按照“一船一码、一人一码”要求,完成“渔船码”“船员码”申领任务。加快插卡式AIS配备,确保2022年9月16日前安装到位。(责任单位: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市财政局)

(五)渔业互助保险扩面工程。精准对接渔民风险保障需求,完善渔船和雇主责任险风险保障体系,推进渔船足额保险,吸纳新建渔船和更新改造渔船,实现“愿保尽保”。稳步推广水产养殖互助保险,如海水鱼类、贝类、浅海藻类、海水池塘混养等养殖气象指数保险。积极推广涉渔领域互助保险,推进渔业从业人员全员参保,提升风险保障能力,推广渔业基础设施险、涉渔行业财产险,满足渔业产业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责任单位: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

(六)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根据《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渔船天然避风锚地调查与规划报告>的通知》(台港口渔函〔2020〕48号)组织实施渔船避风锚地规划,完善渔港航标、海洋水文、气象观测、导航通信、消防环保等方面配套设施,提升渔船避强台风能力。实施渔港升级改造工程,完善渔港服务保障功能。推动渔业配套建设,规划建设椒江、临海、温岭、玉环4大渔港经济区,合理安排居住区和集镇建设、渔船修造、补给和避风、水产品集散中心、休闲旅游等用地,推进渔业产业和高端要素集聚,做强冷链物流、海洋装备、旅游休闲、渔村民宿等产业,加快渔业三产融合发展,促进渔区、渔业、渔港振兴。(责任单位: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市发展改革委)

(七)商渔共治共建工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互通、风险研判、动态干预、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应急处置、宣传教育、互派互学、督导考核等商渔综合治理“十大工作机制”。深化“海上严管区”建设,加强通航环境治理,聚焦“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实行分道通航制,加强公共航路管控和禁锚区管理。充分利用“浙渔安”“船港通”“海上智控平台”系统,加强航道航路商渔船动态管控与引导。强化水上险情应急处置,开展险情“复盘”、事故联合调查、事故调查“回头看”。对沿海省际危险品运输企业更新老旧船舶或合并更新小吨位船舶,给予50%比例的运力指标额度。强化航运企业经营资质动态监管,对限期整改仍不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企业,撤销其经营许可。到2023年底,商渔船碰撞事故比前两年平均数下降30%以上。(责任单位:台州海事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八)海陆联动大执法工程。聚焦执法重点,严格渔船安全执法检查,严处不规范配备职务船员和通导设备、救生设施等行为,严打“三无”船舶,严查使用、携带违禁渔具和不符合规格标准渔具等行为,特别是本市人经营的外省籍渔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海事、海警、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开展海上联合巡航,加大市级交叉检查、县级集中“清港”频次和力度。严格惩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运用行政罚款、停航整改、行政扣押、司法移送等措施,同时加大案件通报和曝光力度,深化安全警示教育。强化渔业执法保障,加快台州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管理服务基地和临海、温岭等地渔政执法码头建设,更新或新建一批渔政执法船(艇)。稳妥推进海洋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生态环境部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事项纳入海洋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单位: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台州海事局、台州海警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

(九)海洋休闲观光新业态培育工程。积极发展休闲海钓,严格规范人员准入、区域划定、资源许可,完善“投礁、放鱼、钓船、海岸、服务”等专业配套服务,融合海洋牧场示范区,引导企业和协会建设规模化、规范化海钓基地。大力发展海洋文旅,以台州1号公路、生态海岸带示范段和4个省级海岛公园建设为契机,串联“一带三核十镇二十岛”,构建“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化海洋文旅产业,培育具有“海景、海味、海韵”的海洋渔业休闲文化,推动渔区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促进渔区共同富裕。(责任单位:市涉海涉渔专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十)渔业产业提质增效工程。统筹减船和转产,加大减船转产渔民养老保险、困难补助、就业培训、产业扶持等方面工作力度,优先压减涉氨冷藏船、“病老”渔船及底拖网、三角虎网渔船等。力争到2022年底,压减涉氨冷藏船总数的40%;2025年底前,压减海洋渔船719艘、功率8.68万千瓦。推进海水养殖绿色发展,争取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2个以上,台州沿海全域创建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县,打响台州水产产业地理标志和地理商标品牌。强化技术支撑,探索渔业器械和智能化装备试验应用,推进渔船“减人数、降成本、保安全”。提高水产品附加值,有序发展渔船海上一线加工,推行海上电子商务销售模式,推广船载超低温冷冻保鲜技术,对相关渔船按标准给予补助,力争到2023年,24米以上新建渔船冷冻保鲜设备配备率达到60%以上,2025年配备率达到100%。编制《台州市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21—2030年)》,加快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个以上。到2024年底,全市放流海洋水生生物超6亿单位。推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加强对大陈洋产卵场保护区的保护管控。(责任单位: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举措,加大投入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跟踪问效,加快推进系统治理,推动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促进渔业生产本质安全和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涉海涉渔专委会安全学习、每月调度、工作通报、提级调查、事故复盘、暗查暗访、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追责问责等工作机制,提升涉海涉渔安全生产系统治理水平。

(三)推动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渔业经营体制改革,大力培育渔船公司化管理、规范化运行的新型经营主体,提高渔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生产效率。加快推进渔业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稳步开展渔船许可管理、渔获物总量限额管理等改革,推进海洋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方案自2022年8月23日起施行。

(台政办发〔2022〕32号)(修改后版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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