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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22-97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03
关于《台州市“十四五”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 04- 19 14: 46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推动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是共同富裕战略的重要组成,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市残疾人有42.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6.36%,涉及家庭人口近130万人。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推进共同富裕战略的关键期,让这部分人富起来,是当下共同富裕“硬仗中的硬仗”。为了推动我市“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残联发〔2021〕38号)和《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残工委〔2021〕6号)文件精神,2022年1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大会暨市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对“十四五”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基于以上背景,制定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附件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推进残疾人服务领域数字化一项改革,实施残疾人就业扶持、康复服务、托养照护、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公交优化、无障碍环境和心理建设等八个方面工作,共27条举措。

1.推进残疾人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主要是深化市数智助残平台建设,建设残疾预防机制,并推进社会化助残机制建设,打造一批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典型场景。

2.加大就业扶持。主要实施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政府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政策引导用工单位接收残疾人就业,创新重度残疾人就业模式,推进“虚拟岗”托底助残模式,开展残疾人免费职业培训,推动残疾人朋友人人都享有就业创业机会。

3.推进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是建好市残疾人康复医院,建成20家高质量、规范化的公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为全市有意愿残疾人家庭提供医生免费签约服务,推行康复辅具免费租借服务,建设残疾人康复人才培训基地,推动残疾人朋友人人都有康复提升机会。

4.推进托养照护设施建设。主要是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抓好“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作用,把部分基层残疾人服务项目结合进去,推动残疾人朋友人人都有托养照护机会。

5.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拓展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完善残疾人补充保险制度,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保障特点的商业保险产品,推动残疾人朋友人人都得到兜底保障。

6.建立一所残疾人文体学校,打造一支优秀文体队伍。主要是创立全省首家市级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培训学校,打造一支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残疾人艺术团,9个县(市、区)建设9个残疾人体育特色项目基地,每个基地打造一支优秀的竞技队伍,推动残疾人朋友人人都能展现才华。

7.优化公交系统。主要是落实残疾人乘车优待政策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置,推动残疾人朋友人人都能享有便利出行。

8.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主要是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交通道路、各类建筑物、居住小区、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进行建设和改造,推动残疾人朋友人人都能得到无障碍服务。

9.全面开展心理咨询服务。主要是在每个乡镇(街道)建设一个示范性的社区康复服务站,市县两级残联和三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精神病医院、乡镇(街道)至少建成一个残疾人心理咨询服务站,新建台州市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推动残疾人朋友人人都能够自信生活。

(三)组织保障。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创新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四)附件。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拟出台的八项政策。

三、特色亮点

1.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残疾人作为特殊困难群体,就业通道狭窄、致富手段欠缺、返贫风险很高,我市城乡残疾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残疾人群体共同富裕是全市共同富裕的“托底”工程。出台《台州市“十四五”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实施方案》,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指明了台州“十四五”期间残疾人工作的主攻方向,同时为台州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共富、打造高能级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2.实现残疾人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多项领域政策提标扩面。①《实施方案》中规定:“鼓励引导更多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残疾人比例超过25%的企业,每多安置1人,每年拟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2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安置残疾人比例超过1.5%的企业,每多安置1人,每年拟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5个月最低工资的标准予以奖励,鼓励企业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在省定超比例奖励标准1个月、4个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发展实际,进一步提高了奖励标准。②《实施方案》中规定:“政府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对验收合格的残疾人种养大户给予每户每年不少于8000元的资金补助。”在原有6000元的标准基础上,提高了补助标准。③《实施方案》中规定:“完善残疾人补充保险制度。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按不低于80元/年为残疾人代缴保费,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台州湾新区按不低于100元/年为残疾人代缴保费。”这是根据省定4档(30元/年、50元/年、80元/年、100元/年)人身意外保险要求,按照“就高不就低”和政府财政全额保障的原则制定。

3.实施多项涉残创新性举措。深化市数智助残平台建设,成立台州市助残公益联盟、推进“虚拟岗”托底助残模式、推行康复辅具免费租借服务、在全省率先创建残疾人康复人才培训基地、创立全省首家市级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培训学校等多项举措,均为省内乃至全国的特色亮点举措,为“十四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普遍性经验和创新性、突破性制度成果夯实基础。

四、其他

1.解读机关:台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解读处室: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76-88698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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