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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信息来源: 台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21-02-09 09: 43 作者: 朱小兵 浏览次数: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2月8日上午,台州学院椒江校区礼堂国徽高悬,鲜艳的红旗分立两侧,雄壮的国歌声拉开了宪法宣誓的序幕。

根据《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的规定,由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补选产生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采用单独宣誓和集体宣誓的方式进行宪法宣誓。全体市人大代表担任监誓人。

仪式简短而庄重。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海燕,新当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庆,5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身着正装,走上宣誓台,面向国徽,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

铮铮誓言,字字铿锵;宣誓虽短,久久回荡。每一个字都承载着沉甸甸的责任,每一个字都是对国家和人民的庄严承诺。它传递着宣誓人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不负重托,为加快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而努力奋斗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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