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用”一体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信息来源: 台州市政协办 发布时间: 2021-02-08 09:37 浏览次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按照“9643”养老服务总体布局,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养老服务,因此居家养老是解决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主战场。

市政协社法民宗委高度关注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动市县两级政协针对《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出台以后,全市范围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监督,赴椒江、临海、玉环等5个县市区,采用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共实地查看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0处,听取规划、建设、民政、乡镇(街道)、社区等单位和部门就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验收、移交、使用、管理等情况的介绍,并进行讨论交流。

根据民主监督情况,我们发现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的标准不高

一是面积不达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且最低不少于50平方米。从监督情况看,各县(市区)在落实该标准上时间不统一,有的县(市区)在文件出台后仍在实行《关于加强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规划管理的通知》(台建规〔2013〕267号)的老标准(每百户20m2),新标准实际落地时间跨度最长达3年多之久,导致部分新建小区的配套养老用房面积不足。二是设计不规范。监督发现有的居家养老用房虽然面积达标了,但层高、通风、采光、通行等设计不合理,且缺少无障碍通行设施,有的甚至与楼道管线、消防设施等设置在一起,不适合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使用。三是位置不合理。有的居家养老用房被安置在整个小区的偏远处或楼栋的边角落,地段位置较差,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带来“中心不居中”的问题。还有的将本身面积不大的养老用房分设几处,成块不成套,条块分割既不便于合理设置功能布局,也无法发挥养老服务整体聚合作用。

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管”的机制不全

一是管理机制不健全。有的地区对已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数量、位置、面积、基础设施等情况掌握不清,主管部门监管力度还不到位。二是部门协调不顺畅。部分地区在养老用房建设中,存在依照部门规定各自为战现象,缺乏相互间的沟通协调和征求意见,导致个别用房建成后不适合使用又无法调整的情况。三是宣传培训不到位。基层乡镇、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对有关养老用房的政策法规知晓度不高,且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虽然参加了有关工作评审会议,但提不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监管上力不从心。

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用”的举措不实

一是实际使用率低。由于部分新建小区入住率不高,且老年人口偏少,导致目前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大多处于闲置状态,实际空置率在90%以上。二是工作计划不清晰。针对当前已建设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如何科学合适使用,主管部门缺乏系统科学研究论证,也没有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在远景目标规划上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思考。

结合此次民主监督情况,现对我市“十四五”规划中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标准落地

建议在今后的商业住宅用地出让中设置养老用房的前置条件,严格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新标准,确保应建尽建。要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标准,严格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设计和建设要求,切实提高服务用房的养老适用性。严把设计第一关,综合小区总面积、楼栋分布、地段特点等因素,从源头上科学设置养老服务用房布局。

二、健全管理机制

建议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居家养老用房清查整治行动,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设计、建设、验收、移交、使用闭环管理机制。要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要求,政府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社区等都积极主动参与到各工作环节,层层把关,提高养老用房建设品质。对政府相关单位业务负责人和基层主管人员加强政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在提高居家养老理念普及的同时,顺利完成移交、确权、办证等工作,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力度。

三、明确远景目标

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生活照料、短期托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保健康复等功能,在科学使用上进行探索创新。建议政府出台指导性文件,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统筹谋划,规范运营方式,确保条件成熟一个投入运营一个,切实发挥应有作用。民政部门应择优选择部分小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带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推进。要根据《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把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未来社区健康场景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打造嵌入式养老机构和开发智慧养老服务模块等方面开展探索试验,努力使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重要窗口”建设中不断得到创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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