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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21-954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23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台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 12- 28 15: 4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63号)精神,推进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系统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安全作业能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防灾减灾救灾和美丽台州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数字赋能、保障有力、具有台州区域特色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精细化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安全风险综合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人工增雨作业影响面积达到陆地面积的90%以上。到2035年,推动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三)强化重点领域服务,保障民生需求。各地要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救灾和美丽台州建设等民生需求,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作用。针对农作物抗旱、水库增蓄水保供水、河道水网保水质等制定作业工作计划,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空气质量等方面的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工作,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需求;进一步完善应对森林火灾火险、持续高温干旱和污染天气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急预案;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试验演练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

(四)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提升作业能力。加强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数字化、一体化业务系统;加强空域和作业通信保障等工作;建立市县协同作业指挥业务机制,提升科学指挥能力。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探测装备布局,加快云降水探测设备补充布设,构建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天基-空基-地基”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提升云水监测能力。加快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推进作业站点数字化迭代升级,建设9个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站点;在重点水库和流域、生态保护区打造1—2个跨区域、数字化协同作业区,建设1个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推进长潭库区流域地面焰炉作业点布阵建设;完成火箭、焰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列装全覆盖;建立常态化作业机制,提升协同作业能力。积极探索无人机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新手段。(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通信发展办等)

(五)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推进科技创新。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资源投入,强化基层作业人员技术业务、作业技能培训,提升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安全作业能力;健全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落实野外作业津补贴政策,健全激励机制,保障合理待遇,确保作业人员更加专业、稳定和安全。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人工影响天气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建设1个省级人工影响天气外场试验基地,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着力在云水资源监测评估、作业条件监测预报、作业催化、效果检验和效益评价等关键技术上实现突破;加强技术交流,提高科技创新合作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科技局、市气象局等)

(六)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各地要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健全安全管理保障制度,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安全责任落实落地。公安部门要加强作业人员备案和弹药购买、运输的管理,监督指导弹药储存、临时存放、运送和发射作业环节的治安防范工作。台州军分区保障处协助做好作业弹药的储存。气象部门要加强作业站点、弹药使用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针对作业各环节落实安全措施。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做好民爆运输车辆、安全生产、空域使用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台州军分区保障处、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七)发展数字协同应用,融入多跨场景。各地要配合省级气象部门建立“数智人影”一体化应用场景,建设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协同应用,形成高效的业务流和数据流。打造大数据智能决策平台,建立作业监测、计划、指令、效果等信息集成的作业态势图,开展可视数智指挥。依托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立跨部门多源数据库,实现信息共建共享,开展部门联合效益评估。建立基于物联网的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实现作业人员、车辆、装备、弹药等动态数据监控,加强风险监控防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局等)

(八)建立市区协同机制,优化作业体系。推进区块化作业服务示范建设,建立市本级和椒、黄、路三区协同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调度中心;在长潭库区流域建立集标准化地面火箭作业、业务集训、作业演练、人影试验为一体的高标准人工影响天气综合基地;建立集联合决策会商、作业指挥调度、实时状态跟踪、作业情况展示等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的作业指挥系统平台。进一步优化市区重点水库、流域和生态保护区等云降水探测设备布设。构建市区常态化联合协同作业机制,统筹市本级和三区的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人员队伍、技术装备及信息资源,加强组织协调,常态化开展市区人工增雨协同作业,强化对长潭水库等重点库区流域的上下游区域联合协同作业,着力提高整体作业效益。(责任单位:椒江区政府、黄岩区政府、路桥区政府,市气象局等)

三、工作要求

(九)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 组作用,加强对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合力。各县 (市、区)政府要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对为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激励。(责任单位: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严格作业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相关活动。要完善联动作业机制,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机制。(责任单位: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将人工影响天气经费列入同 级财政预算,协同推进项目建设、作业试验、技术攻关等工作。加大对重点水库流域、生态保护区建设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外场试验基地等项目支持力度;气象、人力社保和总工会等部门要常态化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培训,定期组织职业技能竞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气象局等)

(十二)加强科普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融 入相关部门行业科普建设规划,广泛开展科普教育,打造作业场所科普阵地,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台州广电总台、市科协、市气象局等)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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