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 发展规划
索引号: 002668661/2021-951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10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12-17 17: 13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创造民生幸福新生活的重要时期。公共服务质效提升,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建设人民满意的共同富裕先行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规划依据《浙江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浙政办发〔2021〕34号)、《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台政发〔2021〕14号)的有关要求编制,是今后五年我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重点覆盖托育照护、现代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文体服务、宜居生活、幸福养老、兜底保障、公共安全等服务领域。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一、发展基础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以来,我市严格落实《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台政办发〔2018〕8号),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整体水平和均等化程度不断提升。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明显提升。2019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97.2%,较2015年提高14.3个百分点,提前超额完成基本公共服务五年行动计划95%的目标任务。其中,八大领域中基本环境和基本就业创业2个领域实现度达到100%。截止到2020年底,33项指标,除幼儿在园人数、每千人医疗床位数、企业劳动合同签约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以及人均年观看文博展览、文艺表演场次5个指标进展稍显滞后外,其他28个指标都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建立涵盖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就业创业等八大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114项,明确了服务对象、保障标准和支出责任。形成多元化的供给机制,政府兜底作用进一步发挥,民生支出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以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民办教育、社会办医、养老市场化等取得实质性进展。制定地方标准36项,开展国家级、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17个。

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成效显著。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市)创建实现“满堂红”,义务教育质量全省排名向前移位。台州就业创业工作获省政府表彰,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在全省率先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全国第一批开通“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的14个试点城市之一,被列入“12349”全国统一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地区和第五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医联体建设纳入国家试点,入选国家第四批综合医改试点城市。省体育强县实现全覆盖,创成体育强市。文化发展指数增幅居全省首位,创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中国和合文化之乡。平安台州实现“七连创”。


表1 “十三五”台州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15年

规划目标

2020年

完成情况

2020年

属性

公共事业性服务

1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9.9

99.9

99.99

约束性

2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23.4

31

19.25

预期性

3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7.5

98.5

99.55

预期性

4

人均预期寿命(年)

79.12

79.3

81.33

预期性

5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6

2.9

3.03

预期性

6

每千人口床位数(张)

4.1

5.53

4.77

预期性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8

≥40

43.62

预期性

8

县级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

0.63

≥1

1.40

预期性

9

人均年观看文博展览、文艺表演(场次)

7.88

11

1.07

预期性

10

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99.72

99.9

100

约束性

基本民生性服务

11

城镇登记失业率(%)

3.44

<4

1.35

约束性

12

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万人)

{30.41}

{25}

{91.41}

约束性

13

企业劳动合同签约率(%)

95

99

97.7

预期性

14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70

>95

98

约束性

15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99以上

约束性

16

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张)

38.4

50

60.9

预期性

17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23

23.75

约束性

18

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

90.23

≥96

99.78

预期性

19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98

98

预期性

公益基础性服务

20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13.6

30

25.5

预期性

21

农村公路等级化率(%)

98.4

100

100

预期性

22

具备条件建制村客运车辆通达率(%)

94.72

100

100

预期性

23

地表水县控以上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

65.5

70

80

约束性

24

省控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54.5

83.3

100

预期性

25

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预期性

26

全市环境空气AQI优良率(%)

90

92

98

约束性

27

城市(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

≥90

97.76

约束性

28

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建制村覆盖率(%)

79.79

100

100

约束性

公共安全性服务

29

主要食品检验合格率(%)

95.5

≥96

97.9

预期性

30

主要药品检验合格率(%)

97

≥98

100

预期性

31

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

70.08

≥80

87.46

预期性

32

公众药品安全满意度

70.08

≥85

85

预期性

33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0.13

≤0.11

0.021

约束性

注:(1)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均年观看文博展览、文艺表演(场次)”指标2020年完成情况数据为1.07,统计范围为线下人均年观看文博展览、文艺表演场次,线上观看场次数据不纳入指标统计范围。该指标2016-2019年完成情况分别为:2016年10.52场次;2017年12.10场次;2018年12.71场次;2019年8.79场次。

(2){  }内数据为5年累计数。


与此同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社会事业发展一直滞后于经济发展,设施建设、运营管理、人员队伍等仍然滞后,入园、入学、就医、养老等领域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二是基本公共服务配置不均衡。基本公共产品供给数量和质量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仍存在较大差异,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与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仍有一定距离。三是非基本公共服务弱项明显。社会服务产业链条没有得到很好的拓展,多层次、多元化、高品质的中高端服务尚未形成,与群众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四是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任重道远。跨区域的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有待进一步打通;社会参与渠道仍需拓展,国有企业、社会资本等力量还没有充分调动;公共服务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的起步期,也是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关键期。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共同富裕提出新要求。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这对建立与共同富裕先行市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提出了新要求。

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十四五”期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更加追求品质化、多样化生活,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需求日趋旺盛,对公共服务质量效率、便利性、均等化要求和预期日益提高。

人口结构发生新变化。“十四五”期间,随着三胎政策等实施,我市常住人口仍将稳步增长,预计到2033年左右将会达到人口峰值。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不断加深,预计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到17%,到2030年左右超过20%,人口总抚养比将进一步上升。人口结构的变化对托幼、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提出更高要求。

城乡格局面临新调整。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设省域开放型高能级中心城市,引导人口向城区、镇区集聚,基本建成300万以上人口规模、高端资源循环集聚、港产城湾一体发展的区域中心城市。人口在空间上的深刻变化,对公共服务的布局结构调整提出了新要求。

科技革命助力公共服务新变革。新一轮科技变革和产业革命如火如荼,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推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数字化、个性化、精准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更加凸显,这对各级政府加快提高公共服务的信息化程度和网络化水平,提高公共服务绩效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紧扣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正确处理基本与非基本、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的关系,秉承均等化、数字化、多元化发展路径,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娱有所乐、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安有所保等9大重点领域,全面深化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扩大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公共服务供给,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进全体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保基本。突出公共服务兜底属性,筑牢底线思维,充分立足我市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补齐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突出短板,确保人民群众切实享有符合标准的公共服务。

促均等。突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以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加快城乡间、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对接和标准统一,以标准化供给提高均等化水平,推进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

建机制。突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一套相对统一的公共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服务项目、强化财政管理、保障服务供给。建立多元化供给机制,强化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提品质。突出改革创新和可持续,以社会化推进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创新,扩大个性化品质化公共服务供给。以数字化改革加强服务供需对接,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精准服务水平和供给效率。

(三)主要目标。

1. “十四五”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目标相适应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居全省中上游,人民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需求得到高水平满足,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台州示范。

服务更加均等。公共服务标准更加完善,产品更加公平可及,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差距基本破除,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全面向基层延伸、农村覆盖,向山区海岛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质效不断提升。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公共服务项目和内容更加丰富。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对接更加精准,自助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服务方式更加高效便捷。

制度更加健全。公共服务实施机制更加完善,统筹协调、财政保障、监督问责等制度全面建立,数字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服务内容、管理流程、监督评价更加透明规范,整体运行稳定高效可持续。

方式更加多元。统筹协调、运行高效、多元供给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力量参与更加积极,数字化改革和新技术应用全面深化,公共服务协同应用场景全面拓展,供给方式创新智能,人民群众公共服务获得感更强。

表2 “十四五”公共服务主要指标目标表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托育照护服务

1

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覆盖率(%)

50

2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4.5

3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

80

现代教育服务

4

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年)

15

15.5

5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9

10.8

6

普惠幼儿园(含公办园)比例(%)

92.36

95


7

持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学前段(%)

97.16

≥97

义务段(%)

99.73

≥99

高中段(%)

94.6

≥94

8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比例(%)

60

9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0

≥70

10

高水平大学数量

1

就业创业服务

11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6.5

12

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万人)

[91.4]

[40]

13

城镇登记失业率(%)

1.35

≤3.5

14

职业技能培训(万人)

[50]

15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30

16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12.7

123

医疗卫生服务

17

*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4.77

6.6

18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常住人口)(人)

3.03

4

19

*每千人注册护士数(人)

3.18

4.6

20

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

9.47

<8.5

21

传染病收治能力(床/万人口)

1.5

22

*人均预期寿命(岁)

81.33

>82

23

县域就诊率(%)

91.03

>90

24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9

>99

25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降低(%)

[5]

公共文体服务

26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亿元)

231

370

27

居民综合阅读率(%)

89.1

93.5

28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平方米)

3440

4360

29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2.12

2.85

30

国民体质合格率(%)

93.5

94.5

31

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1*

1.3

宜居生活服务


32

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23.75

23*

33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数量(个)

≥45

≥170

34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4.5

>95

35

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25

22

36

地表水县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

80

87

37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25.5

32*

幸福养老服务

38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2.7

58

39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13

25

40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7.7

98

41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66.97

72

兜底保障服务

4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98

>99

43

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覆盖率(%)

78

90

44

*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人)

16.1

22.5

45

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和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出消防员)安置率(%)

100

100

46

*每万人口拥有律师数(人)

2.58

3.5

公共安全服务

47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021

<0.01

48

基本药品检验合格率(%)

100

100

49

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

87.46

89

50

公众对药品安全满意度

85

90

注:(1)[  ]内数据为5年累计数。

(2)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为2019年数据。

(3)我市“十四五”末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为23%,略低于2020年的23.75%。

原因在于: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后,我市常住人口数量较大幅度上升。结

合省级相关指标数据调整情况(由25%调整为23%)。

(4)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指标2025年目标值32%为预估值。

(5)标注“*”指标2020年基数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测算。

2. 中长期发展目标。

到2035年,全面建成与共同富裕先行市相适应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高水平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娱有所乐、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安有所保,高品质公共服务产品广泛享受,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幸福板块。

三、实施路径

(一)坚持均等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共享。

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着力破除城市与农村、市域与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性障碍,加快城乡间、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对接和标准统一,优化调整社会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布局,推进一批公共服务领域城乡联动项目。中心城区,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尤其是高能级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对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的支撑作用。在农村、海岛和山区等地区,加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倾斜力度,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半径,打造1.5小时偏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圈,补齐农村地区服务设施短板。

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支持政策及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异地结算、钱随人走等机制,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引导优质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进一步缩小不同群体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在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基本一致。统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制定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支持、鼓励开展国家级、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探索开展区域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协作联动。

(二)坚持数字化,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加强系统谋划,提升社会领域数字化水平。围绕“婴育、教育、就业、居住、文化、体育、旅游、医疗、养老、救助、交通、家政”等领域,以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为统领,创造性探索“一件事”集成协同场景,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创新。推动跨业务流程再造、跨部门业务协同、跨行业数据共享,将群众的高频需求转化为跨部门数字社会场景应用。

加强系统集成,拓展数字化服务场景应用。开展未来社区标志性数字应用场景建设,率先提供数字教育、数字交通、数字旅游、数字养老、数字健康等新服务跨部门协同应用,落地未来社区九大场景,形成数字社会城市基本功能单元系统。以“浙农码”为基础,结合台州实际,创新场景应用,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乡村应用场景典范。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加快数字就业、数字文化、数字救助、数字养老、数字旅游、数字交通等服务直达乡村,创建乡村数字公共服务典型应用。

(三)坚持多元化,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保障。

强化政府兜底保障。夯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保障制度和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利用上级转移支付、政策性银行贷款、专项债等,多渠道拓宽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来源。探索成本分担和跨区域利益补偿机制,健全“资源(钱)随人走”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投入机制。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分类制定基本公共服务购买服务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定价机制、招投标机制、购买流程和购买服务评估机制,规范公开公共服务购买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等。

积极发挥国有经济作用。鼓励和引导国有经济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服务发展。加大对承担公益类业务的国有资本支持。落实国有经济参与公共服务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以政策制定、规划引领、环境营造、监管服务为重点,逐步扩大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领域。鼓励引导民营经济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投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推进民办教育、托育服务、社会办医、社会办养老发展,实施一批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工程。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合作机制,在部分领域先行探索建立“群众+市场+政府”的共筹共建模式,即群众主导、社会参与、政府补贴,增强参与公共服务提升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鼓励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建立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长效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公共服务非营利性组织,加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及能力建设。加快培育发展社会工作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优势互补、有机融合。完善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

四、重点领域

(一)聚焦幼有所育,完善托育照护服务。

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安全健康、普惠可及,建立健全多元优质高效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多样化、多层次、数字化服务模式,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提高优孕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及妇女儿童专科医院为主体、大中型综合医院为技术支撑、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等内容,打造“一条龙”优生优育服务链。深入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政策,建立涵盖婚前、孕前、孕期、出生后各阶段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深化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做好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完善育儿休假制度,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推进新生儿访视和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加强婴幼儿发育监测和筛查评估,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5年,3岁以下婴幼儿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率达85%以上。规范、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到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5%以上。

完善儿童福利关爱体系。整合县(市、区)儿童福利服务资源,持续实施“明天计划”“添翼计划”和助学行动,提高孤残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保障。加强基层儿童福利设施建设,推进孤弃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集中供养。实体运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儿童之家”建设,解决儿童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完善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制度。

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不断创新家庭照护、社区统筹、幼儿园托班、单位自建、社会兴办等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推动女职工产假、父母育儿假调整,支持指导以家庭为主的照护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兴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培育一批普惠性婴幼儿照护示范单位。加强幼儿园托班服务供给,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开设托班,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本地院校与妇幼保健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鼓励单位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80%。

加强托育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照护服务标准,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和配套支持政策。参照托育场所设施有关建设标准、指南,推进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提升,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全覆盖。依法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贯通职前职后培养。通过托育备案管理平台,对托育机构申办、备案等开展信息化管理,推动育婴、保育、保健、托育管理等专业人才数据采集和共享。

专栏1  托育照护服务提升工程

婴幼儿照护服务提升工程。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乡镇(街道)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

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工程。贯彻母婴设施有关标准,加大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力度,开展母婴室省级标准化建设,二级以上医院全面配置标准母婴室。提升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各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推动建设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二期项目。

“儿童之家”建设工程。依托村(社区)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区文化家园、农村文化礼堂等设施,推动与乡村学校少年宫、“春泥计划”实施点、农家书屋等阵地资源衔接,以“1+N”的方式(即1个示范性“儿童之家”联结N个基础型“儿童之家”),在全市创建500家示范“儿童之家”,“儿童之家”服务全覆盖。

(二)聚焦学有所教,完善现代教育服务。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以更加公平和更高质量为主线,构建具有台州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多渠道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让每一位适龄人口得到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

推进学前教育“扩容提质”。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全面完成农村薄弱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到2025年,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6.5%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率达100%,新(改、扩)建二级以上幼儿园190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90%以上。

促进义务教育“整体优化”。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强化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开展乡村名校建设,推动所有农村学校与城区优质学校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完善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实施随迁子女“蓝天教育”计划,大幅增加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到2025年,二分之一以上县(市、区)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占比达100%,义务教育质量进入全省第二方阵前列。

推进高中“固本强基”。全面优化高中阶段校网调整,积极改造薄弱高中,全力发展学校共同体。建成100所体育特色学校。制定并实施台州市市直高中办学质量最高地构筑行动,提高市区教育首位度。深化高中课程改革。推进中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台州湾新区现代职业教育创业园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台州技师学院建成“国家重点、省内一流”现代化技师学院,培育10所国家级“双优”中职学校,支持建设15所省“双高”中职学校,加强中职教育资源统筹力度。

促进高等教育“转型升级”。加大高校重要领域和重大项目投入,支持台州学院创建台州大学。深化国家温台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城市试点建设,积极推动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建成省“双高”高职院校和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努力促进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扩容提质,大力支持台州广播电视大学创建全省一流开放大学。建设高水平学科专业体系,加强一流专业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的战略合作,谋求引进若干“双一流”高校来台州设立分校。“十四五”期间,省级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健全“服务全民”终身教育。统筹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建成四级“立体化、全覆盖”的社区教育网络,鼓励学校面向多种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强化学校的终身教育功能。促进学习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多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机制,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和转换方式,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构建适应终身教育学习转换通道。

发展“全程融通”特殊教育。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学段衔接、特普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完成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学前和高中段特殊教育布局,全面实施“特教学校+卫星班”融合教育模式。增加特殊教育投入,改善资源教室条件,大力支持建设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专业及实训平台。建设特殊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特殊学校+康复”模式。到2025年,持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段入学率达97%以上、义务段入学率达99%以上、高中段入学率达94%以上。

(三)聚焦劳有所得,完善就业创业服务。

坚持就业优先,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岗位并重,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服务,强化劳动权益保护,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升数字化创业就业服务,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健全高质量就业政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助飞计划,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托底安置和帮扶,统筹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推动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计划,在乡返乡创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大力培育和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创业街等一批创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建设,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重点扶持重点人群创业。完善多渠道就业保障体系,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各种方式灵活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探索构建市县两级失业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十四五”时期,新增城镇就业40万人以上。

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服务。实施政府补贴培训专业指导目录。建立以职业技工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快推行工学一体、企业新型学徒制、“互联网+”等培训模式。推进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设一批产业学院和实训基地。围绕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完善贯穿职业生涯发展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完善工伤失业保险服务。健全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失业和工伤保险待遇,构建“补偿、预防、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预防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工伤认定、医疗费用报销、劳动能力鉴定”等服务;健全工伤预防常态机制,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强化失业保险稳岗支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健全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强化劳动权益保护。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台州无欠薪”行动,实施制造业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等欠薪行为专项治理。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健全劳动仲裁体制机制,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同推进劳动纠纷综合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聚焦病有所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

树立大健康观念,全域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建设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群众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的全人全程健康管理服务。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以创建健康城市示范市为目标,推进大健康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构建医防融合、优质高效、分级有序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强与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国内外知名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合作,力争新建5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打造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台州医院新院区、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台州市立医院迁建、台州护士学校迁建等项目建成投用,提升市级医院等级,力争新增3家三甲医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深化“双下沉、两提升”工作,完善由三级公立医院或县级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联体或医共体。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新建(迁建)一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星级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加快区域医学共享中心建设。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推广中医药在全民医疗及健康管理中的应用。高质量做好卫生健康领域人才引进、培育工作,新增一批卫生人才列入省级人才培养工程。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发展指标力争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理扩大覆盖范围,建立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实施重点人群健康关爱工程,建立慢性病全周期健康管理和基层首诊服务模式,持续提升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和服务质量,到2025年,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80%以上。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开展慢性病人群精准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加强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和有效控制,有效降低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全市院前急救120协同应用,实现全市“一网管理、一键急救”。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实现全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全覆盖。加强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的血液保障能力和血液安全。加强血液质量和安全管理,每千人口献血量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建立应急防控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特别是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和防治协同机制,建立全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协同应用。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成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建设。加强市级定点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升级,布局建设2—3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推进重症、呼吸、麻醉、感染等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综合救治和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市、县两级分别建成符合实际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公共卫生检测实验室。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建设,完善“哨点”体系。增强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能力,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着力加强防控救治支撑能力建设。到2025年,建成决策科学、指挥高效、运转有序、协同联动的现代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达到国内地市级领先水平。

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做实基本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大力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做实和强化总额预算管理制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住院医疗服务按DRGs点数法付费,普通门诊按人头包干付费等,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稳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实行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


专栏2  医疗卫生服务提升重大工程

中医服务提升工程。加强对中医医院的医保政策倾斜与扶持,推动增加一批疗效确切的新中医诊疗服务项目设置并纳入医保支付,实行中医医保DRGs支付方式改革。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以台州市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融中医治未病、康复、护理、预防保健于一体,推进中医药综合服务。发挥中医药特点,增强疫病救治参与度,建设全市中医疫病防治基地。

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医共体牵头医院强院工程。推进临海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工程(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工程,温岭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精神康复医院)迁建,玉环市人民医院改扩建,三门县人民医院妇女儿童住院大楼、医技综合楼项目,仙居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等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一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改扩)建工程。到2025年,力争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住院服务,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推行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一体化改革。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90%,在医共体框架下实现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指导,强化人才柔性流动和统筹配置。

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第一层次人才5人、第二层次人才25人、第三层次人才70人。实施“导师结对培养优秀青年人才计划”,推出15名导师,导师结对培养青年人才50名。实施“青年骨干人才培训计划”,选送50名技术骨干进行培训。推进“全科医师轮训培养制度”,建设3家市级全科医生轮训基地,计划培训500人。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引进国外先进一流住院医师培训团队,全面推升住院医师培训质量,培训住院医师1500人以上。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实验室检验检测、现场调查处置和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等能力建设。谋划实施县(市、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设,建成具有较强诊治水平、较大收治规模的传染病院区。推动建设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台州市心理医院)。到2025年,精神科医师数提升至4名/ 10万人。

(五)聚焦娱有所乐,完善公共文体服务。

以设施提升、服务提质为抓手,丰富多元文体产品和服务供给,构建更加便利普及的公共文体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体服务从保障型向高品质转变。

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全面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台州大剧院、台州美术馆等文化地标;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新一批和合书吧建设,提高设施综合使用率和服务水平。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完善实践所、站、点体系。按照居民住宅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标准,推进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加强县、乡、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广电5G网络覆盖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完善“台州文化云”等数字平台,大力开展网上走亲等远程服务。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错时开放,完善“文化订制”精准服务机制。深化“台州文化年”品牌内涵,举办特色鲜明的“文化四季”活动,持续实施台州市文艺名家(名团)展演工程,在加大基层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基础上,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社会管理体系,推动基层“送文化”到“孕文化”转变。深入开展全民阅读节、“走读台州”等活动,打造书香台州文化品牌。

丰富多元文化消费产品。加大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转化利用,加大对天台山佛宗道源、唐诗之路和大陈岛等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打造一批原创IP,扶持一批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开发一批传统文化消费产品。加快推进“文化融消费”,培育一批特色文化街区、夜间经济集聚区和文化消费平台,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完善常态化文化消费促进机制,打造一批标志性文艺大题材,培育音乐会、歌剧、舞剧等文化艺术产品,开发更多适合城乡居民需求的高品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全方位、多领域推进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创新开发“红色文化+旅游”“非遗文化+旅游”“海洋文化+旅游”“文化演艺+旅游”等特色产品,打造全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高地。

积极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实施体育场馆和基层体育设施大提升行动。加强市本级体育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推进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加强城市绿道、步道骑行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等场地设施建设,落实城市基础设施、新建居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积极构建“10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县(市、区)体育“一场两馆”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5平方米。开展全民健身促进行动,推进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并推动所有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创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国民体质监测,鼓励居家健身项目常态化开展。倡导全民健康生活,鼓励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推进体育服务提升发展。积极引进和承办国内、国际重大体育赛事,培育特色品牌赛事,支持“柴古唐斯·括苍越野赛”等发展成国际性知名体育赛事。积极拓展体育健身、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旅游等新业态,打造体育公园、体育服务综合体等,丰富节假日体育供给。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发展群体性、社会性体育组织,全面推进基层体育委员工作机制,打通体育组织“最后一公里”,实现乡镇(街道)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数字化建设,实现“菜单式”体育公共服务供给。

专栏3  文体服务提升重大工程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对标市级“五馆一院一厅”、县级“四馆一院”、区级“三馆”的配套要求,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推进台州大剧院、台州美术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农村文化礼堂等建设。

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深入推进“垦荒精神立心”工程,推出一批影视作品、系列丛书等,加快大陈岛红色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持续擦亮“和合圣地”等金名片,推进和合小镇建设,布局和合乐园等文旅产业项目。推进非遗文创街等项目建设。

文旅融合平台建设工程。推进大陈岛“全国红色旅游第一岛”建设,创建国家级党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企业员工和工会会员疗养培训基地。推进浙东唐诗之路目的地建设,重点培育天台山、神仙居、台州府城等诗路“珍珠”,打造一批国内外兼具美誉度和影响力的耀眼明珠,并串“珠”成链。推进椒(灵)江生态旅游区建设,支持台州府城文化旅游区创成国家5A级景区。扎实推进滨海旅游功能区和大陈、东矶、大鹿、蛇蟠4个海岛公园建设。

公共体育服务“百千万”工程。打造百个社区(街道)公共体育服务现代化示范点,推进全民健身服务的“触手可及”。认定一千名星级体育委员,常态化为社区(街道)居民提供线上、线下健身指导、咨询服务。打造万场次赛事网络体系,建设高质量赛事目的地。

(六)聚焦住有所居,完善宜居生活服务。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健全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更好保障住有所居,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着力构建舒适便捷的生活服务圈,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加强基本住房保障。建立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并举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形式,分层次解决各类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问题。有序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源筹集,继续稳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推进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群众改造意向强烈的老旧小区。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元争取资金支持,有效解决资金缺口。稳步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加大补助力度。

持续提升住房条件。加强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保障住宅用地需要,促进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满足合理自住需求,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社区化改造,建设幸福邻里中心,加强托幼、教育、医疗、养老等设施布局建设,打造“三生相宜”的高品质现代社区。全面推广实施未来社区(美好家园)计划,加快建设应用社区智慧服务平台,全方位支撑未来社区九大场景落地,培育建设一批未来社区省级试点。推进老旧社区数字化改造,引导利用现代化识别系统和视频监控、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打造一批“智慧住区”。

营造良好宜居环境。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流域生态修复,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全面完成全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建立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深化国家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开展土壤污染大排查大起底行动。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完善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制度,实施美丽海湾建设项目。构建分级分类生活垃圾循环利用体系,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智能化建设,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绿道和公园建设,打造全域美丽大花园。

健全公共基础设施网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进一步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构建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网络,促进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实施长潭水库生态缓冲带建设试点,深入开展超标饮用水水源治理,完善多水源联合供水体系,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和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推进“十廊十湖十区”建设,构建美丽共享的河湖水域生态网,建成幸福水岸500公里。推进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设,打造智能电网和泛在电力物联网,促进源网荷储协调融合,实现全能源互联互通。全面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优先开展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的优质网络建设,推动5G网络向农村延伸,实现5G信号高标准覆盖。推动乡镇邮政服务全覆盖。

打造便民生活服务圈。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设立餐饮、超市、养老等社区服务网点。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鼓励依托大中型服务企业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提供清洁卫生服务、婴幼儿看护、养老服务、病人看护、护理孕妇和产妇、家务管理、保姆等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继续实施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省级放心农贸市场建设,优化农贸市场网点布局。紧盯“宅经济”,大力发展“网上菜场”“网上超市”“网订店送”等数字生活新服务,推进“智慧商圈”“智慧商街”建设,着力打造“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便民生活服务圈。

专栏4 宜居生活服务提升重大工程

公共住房保障工程。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扩大受益覆盖面。“十四五”期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含新增租赁补贴保障)0.8万套(户),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3%左右。

住房租赁服务与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程。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建立政府服务平台,提升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实现房源发布、房源核验、合同网签、信用管理、居住证明、补贴发放的一站式服务。

“未来社区+未来乡村(村庄)”联动发展示范区。高标准建设椒江心海社区、台州湾新区沙北社区,加快启动黄岩东浦社区、路桥凤栖社区、临海六角井社区、玉环东风社区、仙居黄坦树社区等未来社区试点规划建设工作;以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为依托,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每年创建市级美丽乡村精品村20个。以未来社区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探索创建“未来社区+未来乡村(村庄)”联动发展示范区。

环保设施建设工程。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及固废处置设施建设力度,加快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台州市区有机物循环利用中心改扩建工程、温岭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二期)等项目建设。

便民生活数字化赋能行动。全面启动“数字生活新服务”工程,推进网上菜场、餐厅、超市、家政、邮政(快递)、市场和培训建设。加强家政服务智慧平台建设,提升“浙家政”综合服务应用,全市域推广使用家政“安心码”。

(七)聚焦老有所养,完善幸福养老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格局,进一步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落实国家政策,积极做好企业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省级统收统支。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规范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运营,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到2025年底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覆盖率达到98%以上。

提升公共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设,加快台州市社会福利院工程建成投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社会福利中心(福利院),推进乡镇(街道)敬老院转型升级,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家公办养老院。新建一批以护理型为主的养老机构,突出养老机构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及助医服务功能,到2025年,力争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的58%。深化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改革成果落地,实现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持续创新“家院互融”社区养老模式,探索打造嵌入式“小微机构”。推进敬老院改造提升,加强城郊地区、山区等地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扩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公办养老院国企化改革和公建民营,推进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开展连锁化经营。统筹整合康养资源,推进医养结合,构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开展康养联合体建设试点,培育康养联合体100个。加快发展民办养老机构,重点发展一批日托型、疗养型养老机构,推进温岭市沁溪源颐养城等一批高端项目建设。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推广“老年公寓+养老服务”“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等模式,探索“志愿型”“储蓄型”互助养老模式。加强异地养老机构互助合作,探索异地养老、候鸟式养老等服务。

大力推广智慧养老。充分发挥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和监管平台的作用,深化对接“浙里养”智慧服务平台,构建养老服务数据算法模型,探索迭代升级的“互联网+养老”模式。大力推广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为居家老人提供线上线下服务。积极应用VR探视、远程看护、健康咨询、安全监控等物联网技术,以数字技术赋能养老为导向,率先探索打造智慧养老院。探索发展虚拟养老院。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探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政策。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产品。推进公共设施和家庭适老化建设与改造,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和涉老设施场所无障碍化率达100%。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和老年用品,不断丰富养老服务业态。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扎实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和老年人体育锻炼及赛事活动。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老年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人才培养。

(八)聚焦弱有所扶,完善兜底保障服务。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统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事务,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和能力,使广大群众共享便利、高效、优质的社会保障服务。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构建精准救助协同体系,统筹推进低保、特困、受灾、临时救助等8项基本救助。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到2025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3000元以上。扩大救助人群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救助对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加强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力度,实施差别化救助,着重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和保护力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低保标准1.3倍以上。拓展帮扶内容,建立教育、医疗、就业、生活、住房等全方位、立体化、长效性救助体系。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开展以扶贫济困为重点的慈善活动。

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以助残、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大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就业保障,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打造“台州版”残疾人之家。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关爱贫困妇女、病残妇女、单亲母亲、老年妇女等特殊群体,提高妇女健康素养。

加大优抚安置力度。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提升对复员退伍军人、军休人员优抚安置和服务保障能力。完善优抚政策和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实现“达标型”全覆盖。推进“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工作”改革,提升集成服务功能。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安置质量,推进创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搭建孵化器、众创空间,推出惠军金融产品。

加强社会事务管理。落实全市绿色殡葬建设规划,加快树葬等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经营性公墓管理。持续提升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职能进驻县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开展一站式智能化、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健全认罪认罚案件法律援助参与机制,落实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九)聚焦安有所保,完善公共安全服务。

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和谐台州”“平安台州”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安全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全域立体化智能防控体系。加快实施“天网”工程,大力推进以“雪亮工程”为龙头的感知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形成“社区大党委+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的治理格局。加强流动人口、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强化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深入开展不安定因素排查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健全社会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完善重大决策风险稳定评估机制。

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深化“双安双创”工作,统筹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谋划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鼓励有条件县(市、区)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深入开展食品八大专项攻坚行动和药品三大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加强冷链食品的管控力度,系统化提升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推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配置率。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安全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工业园区、矿山、消防、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系统构建“风险领域一个库”“隐患排查一图一端”“实时监测一平台”“智能感知一张网”“融合通信一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标准化创建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到2025年底,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到0.01%以下。

构建放心消费环境。深化“放心消费在台州”行动,全面建成放心消费城市,全力打响“和合台州·放心消费”品牌。全面提升放心消费单位覆盖面,覆盖主要商场、市场、街区、乡村。强化经营者责任,建立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加强维权网络建设,推进数字化改革赋能消费维权工作,深化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集中开展保护消费安全、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大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系列活动,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完善防灾救灾与应急体系。强化“大应急”体系建设,健全统一领导、权责一致、综合协调、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推进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创建,开展乡镇及村居级规范化避灾安置示范单位建设,构建安全避灾保障网。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防范能力建设,健全气象灾害预案及应急机制。实施江河固堤、平原扩排、海塘提标、除险加固等防汛排涝工程,基本建成分级设防、保弃有序的“蓄滞挡排”工程体系。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专栏5公共安全服务提升重大工程

全域立体化智能防控体系建设工程。以“智能感知、精准防控”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新理念,以全域覆盖、全域感知及全域防控为主线,严密全域智能感知体系,灵敏全域安全风险隐患,精准政府部门社会治理,构建全域立体化智能防控体系,提升政府部门对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的预警、预测和预防能力。

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工程。按照“淘汰一批、新增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备用一批”的要求,加强统筹规划,避灾安置场所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实现乡镇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应急管理数字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升级改造工程、自然灾害数字化管理系统工程、安全生产数字化管理系统工程等建设,同步推进市防指成员单位及县、乡两级个性化应急指挥功能建设。

水利设施“三大攻坚”工程。积极推进海塘安澜工程、“百项千亿”工程等,进一步提高全市防洪排涝御潮能力,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防洪能力基本达到50年一遇,沿海重点区域防潮能力达到50至100年一遇以上。

气象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新建、升级气象监测站400个以上;升级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5部X波段相控阵雷达及25套高空垂直探测设备;实施大陈气候观象台、台风综合探测基地、突发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城市积涝监测预警等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党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发挥好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切实做好规划统筹、财政保障、监测评估和技术指导,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跨部门、跨地区、跨行政层级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有效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将公共服务提升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民生保障水平的重点任务,抓好制度完善、政策制定、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推动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三)严格监督考评。

强化人大和政协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公共服务全过程监管和信息公开。将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公共服务全领域的监测分析,定期对规划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和评估。常态化开展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

(四)推进项目实施。

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谋划,大力实施一批关系全市公共服务提升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滚动调整、动态更新相关项目储备库。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

(五)加强人才建设。

积极发挥《台州人才新政2.0》和《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的作用,加大公共服务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支持本地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人才培养。健全公共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强化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建立公共服务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完善工资薪酬待遇、职称评聘、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加强公共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提升公共服务组织化、社会化水平。

台政办发(2021)52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docx

台政办发(2021)52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