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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21-94959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JC00-2021-0008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台政发〔2021〕25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 12- 10 14: 0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950元,所需经费均按原经费开支渠道列支。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doc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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