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18-197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6-29 |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8- 08- 20 17: 11 | 浏览次数: |
一、制定背景
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是适应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的重要手段,对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环境防护距离不达标问题、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石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分别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各地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制订出台《台州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
二、方案特点
一是全面性。对全市所有园区内和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情况调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和列入退出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一登记造册,科学评估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条件,经企业申辩和专家评审,分别提出就地改造、搬迁入园、关闭退出的企业。
二是明确性。所有化工园区内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改造达标或关闭退出。化工园区外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25年底前完成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或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它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或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列入退出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25年底前整体退出。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的总体框架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要求。一是提出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指导思想。二是明确到2025年我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分阶段工作目标。三是按照部署阶段、摸底评估阶段、企业搬迁改造阶段作出工作安排。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提出下阶段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工作举措,具体包括:优化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全面开展摸底评估,合理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认真实施搬迁改造项目,强化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问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等七大重点任务。每部分内容都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单位。
第三部分:政策措施。为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施,该部分主要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国办发〔2017〕77号支持政策、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三条政策保障措施。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经信委,解读人:项林君,8851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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