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07-28     浏览次数:

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本机关编制了《台州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台州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我局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职责;

2、岗位责任人;

3、领导信息;

4、行政规范性文件;

5、政策解读;

6、政策文件;

7、规划信息;

8、计划总结;

9、建议提案;

10、其他业务信息;

11、政务活动;

12、应急预案;

13、人事信息;

14、公告公示;

15、信息公开年报;

16、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包括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人事信息、公告公示、信息公开年报7个一级类别和12个二级类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网址:

http://www.zjtz.gov.cn/col/col1229153503/index.html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海事管理机构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海事管理机构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海事管理机构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海事管理机构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信息分类

当前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编排,有“机构职责、岗位责任人、领导信息、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政策文件、规划信息、计划总结、建议提案、其他业务信息、政务活动、应急预案”等内容。

2、编排体系

台州海事局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索引号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标题、发布日期、发布单位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标题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发布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文号是政府信息的发文编号。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主配分类、发布机构、文号、生成日期、正文等内容。

(五)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台州海事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站地址为: http://www.zjtz.gov.cn/col/col1229153503/index.html;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及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六)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8312650,传真号码:0576-88311662,通信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26号,邮政编码:3180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海事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网站下载。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台州海事局网站上直接填写《海事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网址:               

http://www.zj.msa.gov.cn/ZJ/zwgk/ysqgk/201208/t20120819_482861.html

申请人也可以在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直接申请。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网址:

https://www.zjtz.gov.cn/col/col1229214692/index.html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在本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申请。能够现场答复的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答复时间。申请人现场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人代为填写。为提高处理申请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确切;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人所提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本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

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其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晚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当事人,延长答复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本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四、新媒体账号

(一)微信公众号:台州海事

(二)微信视频号:台州海事

(三)快手:台州海事

(四)抖音:台州海事

(五)微博:台州海事

五、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举报。 浙江海事局,联系电话:0571-88372760,传真号码:0571-88372770,通信地址:杭州市叶青兜路1号,邮政编码:310015。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本机关的行政复议受理部门:台州海事局执法督察处,联系电话:0576-88311661,传真号码:0576-88311662,通信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26号,邮政编码:3180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8312650

(一)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7:00(冬季),08:30-17:30(夏季)

(二)互联网申请网址

http://www.zj.msa.gov.cn/ZJ/zwgk/ysqgk/201208/t20120819_482861.html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样表)(部门).doc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部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