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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台州市政府办公室
2026-03-17
|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6-03-17 16: 37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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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先后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台州市汽车产业基础扎实,为抢抓汽车产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机遇,加快构建整车引领、配套协同的新发展格局,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亟需制定专项政策予以系统支持。为此,市经信局牵头起草本《行动计划》,旨在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强化引导支持,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行动计划》主要依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台州市产业实际与发展需求制定。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4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主线与核心路径。强调紧扣汽车产业“三化”趋势,以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关键路径。积极推广“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的创新合作模式,围绕整车、核心及基础零部件构建“整车牵引、配套协同”的发展格局,打造具有台州特色的新能源汽车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工作目标。明确至2030年的具体目标,包括新能源整车年产量、新能源整车产值、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总产值,形成较为完备的零部件产业供应体系,将台州打造成为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产业基地。
(三)重点行动。包括“科技创新攻坚行动、产业创新提能行动、智绿融合赋能行动、应用生态建设行动”4大行动,明确了10条具体举措。一是聚力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针对电池、电机、电控、智能驾驶等关键领域开展研发,鼓励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并给予补助;推行“揭榜挂帅”机制并给予补助。二是打造创新平台矩阵,支持建设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并给予奖励。三是推动产品研发创新,鼓励整车企业进行新车型研发,可按研发投入给予补助;支持软件企业为汽车智能化提供解决方案。四是加速成果转化应用,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对新研发车型量产给予奖励。五是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以“1+1+9”平台为基础,推动建设两大五百亿级汽车产业基地,引导各县(市、区)差异化发展关键零部件基地。六是深化整零协同发展,对新车型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支持。七是推动“智改数转”覆盖,支持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智能制造梯度体系,对获得国家及省级智能制造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八是引领创新绿色赋能,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建立汽车碳足迹核算标准,鼓励建设绿色低碳工厂及“零碳工厂”,对获评国家及省级绿色制造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九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系统布局智能充换电设施,试点建设加氢(甲醇)站,支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应用运营。十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举办活动、参加展会及主导制定标准,对标准起草单位给予奖励。
(四)保障措施。明确工作协调机制、人才支持、研发支持、产业基金支持、金融支持等保障措施。同时,明确了政策执行期限、与其他政策的衔接原则以及奖补资金的承担机制。
四、关键词解释
(一)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指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求,推广“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的合作创新模式,推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创新活动与整车制造、零部件配套等产业链各环节紧密衔接、相互促进。
(二)“三纵三横”:“三纵”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三横”指动力电池与管理系统、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网联化与智能化技术。
五、注意事项
本行动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适用对象
台州市区范围内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钟永信
联系电话:0576-8851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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