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10000026686618/2026-120893
主动公开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6-03-24
ZJJC00-2026-0003
有效
台政发〔2026〕7号
|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2026-04-01 16: 12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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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6〕6号)精神,推动“十五五”良好开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台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建立完善上下贯通、属地负责的科技创新投入增长机制,争创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全市科技创新投入达到350亿元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2.9%以上。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1.61亿元。
(一)推动高等教育全面提升。聚焦“5+5+6”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需求,动态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支持台州学院重点发展化学工程与技术、纳米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等学科,布局培育硕博点23个。持续推进“五金”新基建,做强省高水平专业群5个和省优质专业(群)18个,提升职业院校核心竞争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引进省部级以上人才5名、博士50名。
(二)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聚焦基础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建立“揭榜挂帅”“创新联合”等攻关机制。对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列入市科技计划项目(含市级创新联合体牵头项目)的给予一定补助。支持高校及科研院所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发挥创新策源地作用。对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资助方为台州市人民政府)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补助。支持科技成果标准化转化,对牵头制定并完成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
(三)加强成果验证平台建设。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认定为市级以上概念验证中心的给予一定补助,并按其当年实际收入、被市场化基金首次股权投资等情况给予一定支持。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争创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四)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集聚和优秀科研人才培养,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对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星级市重点实验室、市重点实验室,给予一定奖励。
(五)加快建设算力数据模型基础性工程。有序推进浙东南智算中心、浙东南天翼智算谷等算力项目建设,力争全市智算规模达到1000PFLOPS以上。加大公共数据授权开放力度,在工业制造领域探索基于场景的分领域授权运营,打造授权运营场景4个以上。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快各行业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打造“人工智能+”应用场景50个以上。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科创强基项目15项以上。
(六)强化科技金融支持。依托“创新积分制”评价结果,积极探索综合风险补偿机制,科学构建多元化“风险池”,扎实推动“投贷债保担”联动机制落地见效。充分发挥“4+1”专项基金、市科创母基金等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对企业投保科技活动风险保险、通过专属科技金融产品进行融资、成功发行科创票据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创新债券品种的给予一定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实施知识产权金融润企行动,丰富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支持,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质效。
(七)优化人才引育和支持政策。实施人才强市体系建设工程,深入开展产业链人才引聚行动,高质量办好人才创业创新大赛、海外专家专场对接等活动,新引进省级以上海外人才50名以上。推广“校(院)企双聘”“产业教授”“科技副总”等模式,推动有意愿有能力的人才按需有序流动,选派“产业教授”“科技副总”160名以上。深化“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新认定人才600名以上。深入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新培育卓越工程师50名以上、数字技术工程师100名以上、首席质量官200名以上。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
深化“链长制+主平台”工作机制,推动产业平台提能升级,“一业一方案”提升“5+5+6”产业规模和竞争力,加快形成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的“三箭齐发”态势。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1.37亿元。
(八)提升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竞争力。指导“5+5+6”产业争创省“415X”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建设海洋产业“一县一平台”,加快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加快释放未来产业增长潜力,鼓励椒江、临海、玉环等地积极申报省未来产业先导区揭榜任务,争取获得省级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推动未来产业子基金加快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未来产业发展。支持工艺美术大师、制茶大师等设立传承创新工作室,开展技艺文化传承。加强金融支持,力争科技、绿色、数字经济产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落实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专项政策,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比例计提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用于支持工业用地盘活等。强化内生项目要素保障和跨域有序流转,实施10亿元以上内生裂变项目10项左右。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存量房产资源用于新兴和未来产业项目建设。
(九)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用好工业领域“两重”“两新”政策,加强宣传引导、项目谋划和申报指导,争取更多项目纳入部委清单,完成设备更新1万台(套)。发挥金融工具引导作用,加大制造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投放力度,力争新增制造业贷款300亿元左右。推动“台富·转型贷”“台富·转型保”增量扩面,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千企千项千亿”技术改造行动,滚动实施1000万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000项以上。支持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启动温岭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园区。
(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研发投入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和研发活动覆盖率。推动“浙科联合贷”增量扩面。建立国有企业研发费用刚性增长机制,市属国有企业研发费用增长10%以上。
(十一)支持企业加快实数融合。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省级试点,加大工业智能体开发应用力度。持续构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对新认定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给予资金补助。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对年度产业数字化重点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十二)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为经营主体减负135亿元以上。保持金融要素供给充裕适配,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新增无还本续贷230亿元以上。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家。实施“小升规”企业“雏鹰护航”行动,鼓励各县(市、区)加大对“小升规”企业的要素保障和政策奖励,降低企业升规成本,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50家以上。加快培育省级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新增省级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或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或现代产业学院1家。
三、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和消费转型升级
深入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加快建成以新质生产力为引擎、以大平台大企业大项目为支撑、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优质高效现代服务业体系。全市财政预算安排2.63亿元。
(十三)大力提振消费。实施消费转型升级行动,举办“浙里来消费”、商务嘉年华等促消费活动100场以上。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市县联动发放消费券2亿元以上,实现新能源汽车销售8万辆以上,家电销售额25亿元以上。扩大“台州菜”品牌影响力,创建一批“台州菜·百县千碗”旗舰店、示范店、体验店、单品店,承办全省“味美浙江·百县千碗”挑战赛(推广活动),举办“台州精品美食周”“台州咸淡冲区域品牌推介”等餐饮主题促消费活动15场以上。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和贷款投放力度。制定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推动中国日用品商城、浙江方林二手车市场、浙江工量刃具交易中心等龙头市场率先试点,加快专业市场特色化、专业化、平台化发展。
(十四)深化文旅融合发展。积极开展“夏一站来台州”“金秋台好玩”“足跃山海·赛游台州”等文旅主题活动,结合中小学春秋假,推出“台州山海行·春(秋)假悟和合”研学旅游促消费活动。做优景区演艺,持续抓好“心归天台”始丰湖夜游、仙居《寻仙记》、临海《青云集·府城戏境》等景区演艺项目,提升文化互动体验。丰富赛事活动体系,举办各类赛事活动1000场、大型营业性演出10场以上。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深化“八个一”全链条便利化改革。加大夜间旅游产品供给,积极吸引过夜游客,提升游客停留时长。力争全域旅游人数增长6%以上,入境过夜游客增长10%以上。
(十五)强化现代金融赋能。加快提升台州金融创新发展区平台能级和集聚效应,深入挖掘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推动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持续优化专注实体、深耕小微、精准供给、稳健运行的小微金融服务“台州模式”,扎实推进“上市100行动”计划,支持更多优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壮大资本市场的“台州力量”。
(十六)提升科技服务效能。贯通“载体—人才—企业”全链条科技服务体系,梯次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专业化孵化器、科创飞地与离岸创新中心、专业化人才培养基地及概念验证与中试转化基地,对新认定的各类载体给予资金奖励。建立“市级—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体系,加快提升中国(黄岩)国际设计创造湾和台州设计小镇发展能级。加快“设计+”融合,新增一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对新认定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对国家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卓越级、标准级孵化器,省级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引领级、规范级孵化器,市级主管部门新认定的示范型孵化器,给予一定奖励。
(十七)培育商务服务动能。积极引育“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拓展高端培训、猎头、咨询业务,提升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化、高端化水平。打造一批具备优秀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更好护航本土企业“走出去”。积极举办汽车、模具等专业展会,推动产业链资源整合、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深化广告“兴产助企”行动,新增数字广告经营主体800家以上,积极创建台州国家广告产业园。
(十八)支持软信服务业发展。打造“一港两园”台州软件产业主阵地,聚焦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关键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兴领域,实施一批生产方式转型、产业链协同创新、首版次软件工程化攻关项目。引育一批总部型、功能型软信领域服务业领军企业。推动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对新认定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四、助力省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
助力省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工程,进一步深化铁路、高速公路投融资改革,完成综合交通投资200亿元以上。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5亿元。
(十九)积极参与世界一流强港和航运浙江建设。锚定“世界一流强港南翼枢纽”定位,加快强港项目建设,创新推广“新三样同装同查”“临开不查”“远程复查”等改革措施,实现码头抵港直装、船边直提,力争集装箱吞吐量超90万标箱、货物吞吐量超1.1亿吨,新开辟国际航线2条以上。加快海河联运通道建设,力争干线航道提级扩容、临江码头开发建设、船舶产业发展等取得突破。壮大省级特色航运服务集聚点规模,全市航运服务业营收达到110亿元以上。
(二十)推进民航和低空经济发展。支持台州机场围绕区域产业需求、公商务出行、旅游客流等人流特征,瞄准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成渝等发达地区城市群,加密航线班次,打造1—2条可持续、高质量的准高频航线。充分发挥未来产业先导区等高能级平台载体作用,持续做强通用航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加快推进椒江(台州湾新区)“先飞区”试点建设,新开无人机航线10条以上。
(二十一)加快铁路项目建设。推动沿海高铁甬台温段、金台高铁、台州南至大麦屿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金台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建设,推动温玉铁路建成投运。力争建成铁路项目37公里、完成投资14亿元以上。
(二十二)推进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支持海港、陆港、空港和数字贸易港“四港”联动发展。积极发展海铁联运、公铁联运,提升台州南铁路智慧陆港、临海东铁路货站等枢纽能级,加快金台铁路头门港支线二期、台州港大麦屿港务二期等项目建设。统筹用好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大气治理资金以及省交通碳达峰等专项资金支持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国六及新能源货车保有量占比达到48%以上,其中新能源中重型营运货车占比达到1.8%,淘汰老旧营运货车198辆。
(二十三)加大交通惠民力度。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50公里、养护550公里。持续提升建制村快递物流服务“县到村一日达”覆盖水平,新改建农村物流综合性服务站点55个、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10条,打通农村快递上行通道。积极培育“司机之家”,符合条件的给予运营补助。
五、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快推进高能级开放强市建设,推动货物贸易出口额占全省份额保持基本稳定,实际使用外资3.1亿美元。全市财政预算安排3.33亿元。
(二十四)打好“稳拓调优”组合拳。坚持多元化市场战略,深入开展“百展千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推动2000家以上企业出海参展200场以上。强化企业出口风险保障,进一步扩大小微统保平台纳统范围,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继续给予支持,力争承保金额140亿美元以上。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扩大国内贸易规模。
(二十五)加快培育外贸新业态。深化跨境电商“五个一”工程建设,推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海外仓”四位一体融合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园区创建省级园区。大力推进台州综保区中国(台州)国际汽车保税智造出海基地、路桥二手车出口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打造浙东南二手车出口集散中心。深化台州国际直采集采中心“1+3+N”模式,打造特色鲜明的货物集散中心。完善国际营销体系建设,推进“台州仓台企建全球享”系列行动,鼓励企业构建“海外仓+独立站+本土营销团队”组合,提升自主品牌和直销占比。
(二十六)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积极推动企业绿色转型,鼓励路桥、黄岩等基地对标CBAM等国际规则,率先探索海洋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低碳转型路径。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高技术产品出口。支持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创新发展,鼓励企业申创省级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强化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开展外经贸合规示范培育,以点带面提升行业整体合规水平。
(二十七)提升开放平台能级。优化产业平台规划布局,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重点推进台州国际再生金属交易中心、大麦屿农水产品集疏运特色港、台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项目建设。实施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形成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力争纳入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区范围。大力推进台州综保区开发建设,加快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跨境物流等业态集聚发展,打造台州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引擎。
(二十八)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支持台州国际博览中心高质量发展,鼓励引进全球高端策展办展资源,优化外国人来华服务,招引更多全球头部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参展。举办塑料交易会、汽车工业展、日用百货展等展会40场以上,举办跨国供采对接活动10场以上。坚持“以展促旅、以旅兴展”,建立“跟着会展游台州”促消费服务联盟,构建“会展+文旅”一体化服务体系。
(二十九)推动双向投资合作。贯彻落实省新一轮外资招引促进政策,深化QFLP试点,支持以民引外,推动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深入开展“投资台州”全球大招商,组织赴重点国别(地区)开展专场推介,举办境内外招商活动50场以上。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发展,对推动产业链内外协同、带动中间品出口成效显著的对外投资和工程项目,按照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资源回运运费及保费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前期咨询费(注册、购置土地等手续费除外)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补助。积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和跨国经营能力。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加强浙企出海台州服务站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业链务实合作。加强境外园区培育和建设,支持市级园区高质量发展,力争进入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培育库,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深入实施“奋战开门红力争全年胜”促进有效投资推进重大项目攻坚行动,项目投资增速快于GDP增速,以投资稳增长、以项目促发展。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15.91亿元。
(三十)强化项目攻坚力度。全力抓好1339个市重大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850亿元,纳入省“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产业项目占比提升至50%以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开展链式招商、回归招商,通过场景应用、招投联动促进项目投资,招引亿元以上项目320个以上、10亿元以上项目60个以上,新质生产力项目占比达到40%以上。
(三十一)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贯彻落实省“民营经济32条”,迭代市“民营经济30条”,争取政府投资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项目的比重不低于80%。建立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三张清单”,强化项目推介力度,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全力争取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用地专项指标。
(三十二)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按照“能多则多、能快则快、能早则早”原则,全力争取“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力争额度达到全省1/10以上。保障供应建设用地2.5万亩、用海2万亩、用林6000亩,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项目用能保障。保障全社会用电530亿千瓦时左右,供应天然气6亿立方米左右,新增电力装机370万千瓦左右,工商业电价处于合理区间。腾出用能空间12万吨标准煤以上。推动政策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不低于80亿元。
七、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加快缩小“三大差距”,推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0.42亿元。
(三十三)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实施现代种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对市内种业企业选育并经省级以上审定(登记、认定)的新品种,每个品种给予20万元奖励。支持市级特色种质资源库(圃)建设,对经市级认定、按要求开展种质资源管理的,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通过验收的市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基地,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实施农机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机报废更新和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政策。对通过省级数字农业工厂认定的给予30万元补助。支持“土特产富”全链发展,对列入省级全产业链名单的给予200万元奖励。深化“政银险担基”协同支农改革试点,推广“台富”系列金融产品,成立产业联盟,加强对新型农业主体金融支持和综合保险保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三十四)全域打造山水台州和美乡村。稳步推进40个省级重点村片区组团发展,和美乡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设全域幸福河湖90公里,打造幸福母亲河2条、城乡亲水节点30个、高品质水美乡村15个,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200公里。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建成人文乡村20个以上。推进乡村旅游“五创”行动,培育一批旅游名村(片区)。深入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统筹优化农用地布局,新增“多田套合”面积4.5万亩。
(三十五)统筹推进农民进城和青年入乡。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健全青年入乡发展全链条支持体系,加快布局建设以“一区一园两站”为主体的青年入乡发展平台,持续深化“十校百团助千村”活动,吸纳千名以上青年入乡发展,农创客队伍保持在1万名左右。实施低收入农户提低促富行动,落实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1600个以上。实施“台州利民保”提标项目。推动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全覆盖,“雨露计划”实现补助对象全覆盖。
(三十六)促进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60个左右,完成投资115亿元以上,推动人口和产业加快向县城集聚。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县城城镇化建设信贷资金40亿元。支持新一轮省级中心镇发展壮大。加强山海协作结对帮扶,落地产业合作项目30个、到位资金45亿元以上。推进山区县县域内“发展飞地”规划建设、县域外“发展飞地”产业集聚。
(三十七)加快推进县域发展轴建设。深入推进9条省级“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建设,实施重点项目120个以上,完成投资120亿元以上。以“相对薄弱村”、偏远自然村和低收入农户为重点,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搬迁意愿的农民到“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沿线发展机会较多、公共服务较好的地方集聚。支持省级中心镇与周边乡镇建立“大镇带小乡”组团协作机制,加强要素资源统筹调配。落实“强城兴村融合”发展专项政策。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全市财政预算安排79.29亿元。
(三十八)支持推进“劳有所得”。适时适度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健全稳岗扩岗长效机制和创业带动就业机制,深入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深化“浙里就业”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发岗位10万个,重点群体就业帮扶4.39万人以上,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以上。持续深化技能型社会建设,在每个县(市、区)试点建成1条以上产业、教育、评价衔接融通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加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三十九)支持推进“幼有善育”。落实育儿补贴政策,优化生育支持措施,逐步提升普惠托育激励奖补标准。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项目,深化“双龄共养”模式,打造“善育台州”品牌。规范引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因地制宜提供“医育结合”服务,完善“医育结合”健康指导员制度,探索推进困境儿童“免费托”。加强生育保障,争取全市2万名以上参保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政策范围内生育费用“零自付”。
(四十)支持推进“学有优教”。探索融合型、共建型集团化办学模式,落实每个城乡教育共同体“上联名校,下联村小”,促进优秀教育资源共享。常态化开展教共体结对帮扶,全年开展结对活动1500场。因地制宜扩大学位供给,新改扩建中小学8所,新增学位6000个。扩充托育教育一体化托位资源,新增托育教育一体化幼儿园托位1000个,全市托育教育一体化幼儿园占比进一步提高。
(四十一)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竣工交付各类保障性住房2.2万套(间),完成农房改造2.1万栋。
(四十二)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持续推进养老服务“爱心卡”使用和“一床一码”补需方改革。加快养老机构分类改造提升,做好低端养老机构整治和消防安全管理与预防系统建设。引导推动医疗资源较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建强养老服务队伍,新增养老护理、应急救护“双持证”护理员825人以上,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提升至26人以上。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
(四十三)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推进新一轮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多粒子治疗中心建设。推广应用“安诊儿”医疗智能体,深化应用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深化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推进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深化县共体改革。完善“固定+流动+互联网+AI”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四十四)支持推进“弱有众扶”。社会救助监测对象比例保持在5%以上,服务类社会救助15万户次以上,稳步提高低保标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8%,“群帮惠”帮扶困难群体达到1.4万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1000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786人,康复辅具适配8121人。
(四十五)支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落实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人口政策与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等政策系统集成。建立健全人口动态监测预测制度,完善与人口精准适配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
上述8个领域政策,全市财政2026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236.06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落地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均为2026年全年实施有效,涉及财政奖补政策的兑现范围为台州市区。国家、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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