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6-01-21 09: 33 浏览次数:

【图文】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jtz.gov.cn/col/col1229153520/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143-147号人力社保大楼9楼,邮编318000,电话0576-8851332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台州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加强工作规范,提高公开质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5年,围绕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主动公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长期护理保险、医保民生实事等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领域的政务信息。全年累计通过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医保局门户网站、市医保局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137条,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市医保局密切关注网上群众申请公开情况,合理合法做好依申请答复。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4件,全部及时回复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从严从实抓好审核发布。扎实落细政务信息公开四项制度,坚决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逐级评估、审核,切实防范泄密风险和舆情风险。二是主动及时做好解读回应。及时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政策调整情况。三是全程审慎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把控公开信息,做好前期调研,审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线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通“掌上医保”医保政策宣传码和小程序,常态化开展医保政策、办事指南与常见问题解答等信息公开与科普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队做客阳光热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的规范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复核管理,确保各类平台信息准确、发布及时、运行安全。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强专业队伍。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日常学习,定期组织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学习并吸纳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参与人员能及时掌握政务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二是强化自查整改。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开展自查自纠,依据市级主管部门下发的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并反馈上报。密切关注网站运维部门提供的巡检日报告及监测平台的数据,及时核实整改错字、错链等问题。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医保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政策的解读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等不足。下一步,市医保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目录,规范公开流程,推动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构建多元政策解读体系。积极创新解读方式方法,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拓宽解读传播渠道,对专业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医保政策,制作通俗易懂的融媒体产品,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医保政策信息及时、精准传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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