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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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纪委市监委(含委机关、派驻<出>机构,下同)公开遴选综合管理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1名、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4名。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省市级机关单位设在各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遴选。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的军士和义务兵服务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其中,新录用公务员须具有县(市、区)机关3年以上或乡镇(街道)机关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至2025年8月); 8.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9.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且能适应高强度快节奏工作;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任职回避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遴选单位领导成员的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人员可登录台州党建网、台州清风网,下载并如实填写《2025年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网络报名的,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为PDF格式,及近期正装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电子版,以“报考岗位+名字”为名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gbs1121@126.com,并妥善保管《报名推荐表》原件。现场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到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市政府大楼1106室,联系电话:88510279)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8:30至8月15日下午17:30,网络报名的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和报名同步进行。遴选单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相应核减遴选名额。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导致遴选职位被取消的,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2025年8月30日上午9时开始,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资格复审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遴选单位商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为2:1,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工作主要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了解,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在台州党建网、台州清风网和拟遴选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中“以上”“以下”等表述均包含本数。未尽事宜,由台州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510279。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三)为确保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监督电话:88510287。
附件:
中共台州市纪委台州市监委 2025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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