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450/2025-11757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1 |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 发布时间: 2025-07-14 10: 19 | 浏览次数: |
吴艳芬、林娟、林泽米、李欣辉、罗巧慧、邱鹏程、陈鑫跃、胡菊英、李仁俭、葛卫丹、屠伟达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村两改”中弱势群体政策支持与保障的建议》(温4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工作,通过空间重构、功能重塑,实现人居环境品质跃升、老城发展动能焕新、城乡融合格局优化。在共享发展红利的同时,重点关注弱势群体政策支持与保障。
一、坚持城市更新规划引领。一是编制总体规划。《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获浙江省政府批复实施,规划明确要有序开展城市更新,推进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提升社区宜居水平。统筹未来社区、完整社区、现代社区创建与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通过拆改结合模式有效推进实施片区化改造。重点推进2000年以前建成的、失修失管失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结合城镇建设时序、村民改造意见分期分批推进城中村改造。二是注重品质提升。编制15分钟生活圈布局规划,在城市更新中加大公共服务、市政配套供给,突出适老化和适幼化改造,优化提升城市功能。特别是在推进老城更新时,根据拆迁规模,安置需求等,明确安置房、商品房和公共设施比例,动态调整详规的更新范围、用地功能及开发容量等指标,实现经济效益及城市品质的平衡与协调。
二、政策保障兜牢民生底线。一是落实最低补偿建筑面积。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不小于四十五平方米),且被征收人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依照下列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予以补偿;(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对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以内或者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内部分不支付房款,对超过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部分按照规定支付差价。二是有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出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意见;2021年12月底,台州市政府办公室配套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期间,我市规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间),截至今年6月底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5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为了解决稳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对于“城村两改”中的弱势群体,只要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考虑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中予以安排过渡;老年人等群体,可以考虑作为共同申请人的方式提出申请,按户符合准入条件的予以保障。
三、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一是简化农民建房办事流程。台州市根据《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指导各地规范并优化宅基地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指导乡镇(街道)具体承担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和农民建房审核批准工作,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实现农民建房“一件事”网上联办。全市每年开展宅基地需求调查,优先满足无房户、缺房户和建房困难户的建房需求,通过农民公寓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等多种形式保障农民住房。二是修订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完成《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25版》修订,对改善型住宅、城市更新引导、商务商办开发等方面提出契合市场需求和台州实际的政策指引。优化容积率核定,明确对老旧小区增配公共服务、公共安全项目的建筑规模可不受规划容积率指标的制约。研究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老旧小区改造整治项目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速城市更新效率。
四、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加快建设发展养老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事项摆上议事日程,按照“补短板、强基础、创特色、谋发展”的总体思路,配齐优化养老服务设施,支持培育为老服务组织,完善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初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村两改”项目,新建居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落实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政策;已建成区域合理利用存量资源,对改造片区内的存量土地及房屋提前谋划,将符合条件的存量资源改造为养老服务用房,既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又缓解过渡期租房难题。
截至2024年底,全市拥有养老机构258家,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2988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1239张。全市拥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376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4个,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年末全市助餐服务覆盖2673个村社,较好解决了老人长期吃剩饭,无人照应等问题。县(市、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城乡“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
五、统筹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统筹推进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紧盯交付房屋周边绿化、供气、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建成即投运”。结合“城村两改”盘活土地资源,推动空间重塑,优化城市布局,建设公园广场、文化体育设施等,实现居住条件改善、基础设施完善、活动空间拓展、交通出行便利等征迁愿景,高质量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阶段,城市更新工作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继续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化简化建房办事流程,强化弱势群体政策保障。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进军
联系电话:0576-88517919 邮编:318000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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