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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063/2025-1173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5-06-27
【文字解读】《关于核定台州护士学校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 06- 27 14: 38 浏览次数:

一、政策调整背景

台州护士学校原老校区为借用台职院的临海老校区,住宿环境欠佳,新校区极大改善学生居住环境,宿舍全部为4人间,每间宿舍均设有独立卫生间,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水电、沐浴热水以及开水,并配备公共洗漱区。基于此台州护士学校向我委申请核定新校区住宿费。

二、制定依据

1.《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

2.《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三、主要内容

新校区学生宿舍全部为4人间,每间宿舍均设有独立卫生间。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水电、沐浴热水以及开水,并配备公共洗漱区。核定台州护士学校台州湾新区新校区四人间住宿费每生每学期800元(有独立卫生间,含水电、沐浴热水、开水)。

四、新旧政策差异

台州护士学校住宿费标准从700元/生·学年调整为800元/生·学期。

五、注意事项

本批复自2025年秋季学生入学起执行。住宿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25年秋季之前办理入学的学生为老生,仍按台发改收费〔2012〕137号住宿费标准执行,2025年秋季起办理入学的学生为新生,按本批复执行。

六、解读机关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0576-88511513。

台州市财政局综合处,0576-8851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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