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中国台州网 | 发布时间: 2025-06-27 08: 52 | 浏览次数: |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32号),2025年台州市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证书属于参保地或领金地紧缺职业(工种)的,可增加2次补贴次数,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含职业培训补贴)累计不超过3次。截至7月9日已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的,享受次数的规定按原有政策(每年3次)执行。 申领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号),同步调整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的职业(工种)、等级实行项目清单式和标准差异化管理。对《浙江省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按生产制造类、社会生产类、农林牧渔生产类和生活服务类三种类别,不同等级实行不同补贴标准;对《浙江省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指导目录》外的职业(工种),按生活服务类相应标准执行(当前具体补贴标准如下表所示)。
申领地
1、企业职工
向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申领时已失业的,到最后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向当前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经办机构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申领时已重新在企业就业的人员,向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向最后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申领方式
1、线上申请
可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点击在线办理,或通过“浙里办APP”等渠道线上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线下申请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也可持本人身份证、证书原件向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线下申请。
补贴发放
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将发放至本人社保卡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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