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389/2025-1143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9 |
【文字解读】关于《台州市统计局公共数据开发安全技术规范(试行)》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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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州市统计局出台了《台州市统计局公共数据开发安全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为了方便各县(市、区)统计局、台州湾新区统计局以及局各处室(中心)了解《技术规范》内容,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台州市统计公共数据开发活动,防范数据泄露、篡改、滥用风险,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当前数据开发过程中存在安全责任不明确、防护措施不足、合规性缺失等问题,亟需统一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可控。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 《台州市公共数据开发安全技术规范(试行)》 三、制定意义 一是筑牢数据安全防线,防范重大风险。二是构建标准化流程,提升管理效能。三是强化全生命周期管控,保障业务合规。四是推动地方统计数字化转型,释放数据价值。五是创新地方统计安全治理模式,量化闭环机制。 四、主要内容 组织架构上,设立数据安全领导小组统筹策略,各部门指定安全责任人落实日常管理。 职责明确划上,使用单位(统计局)负责全周期安全管理、制定分级标准及应急预案,监督开发单位;开发单位需落实安全开发流程、管理敏感数据、审核第三方资质;第三方机构履行安全义务并接受监督。数据按核心/重要/一般三级实施差异化防护(如核心数据强制国密加密+双人审批)。 全生命周期要求上,开发测试环境隔离且禁用真实数据,部署前需安全扫描与代码审核,运维中实时审计日志并定期漏洞修复,数据销毁需覆写或物理粉碎。技术保障包括RBAC权限模型、动态脱敏、入侵实时监测及等保测评,形成闭环防护体系。 五、注意事项 本技术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适用对象 公共数据使用单位、公共数据开发单位和第三方服务机构。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统计局数据中心 解 读 人:朱彩红 联系电话:0576-8851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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