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389/2025-1143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信息来源: 台州市统计局 | 发布时间: 2025- 05- 29 11: 21 |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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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统计局、台州湾新区统计局,局各处室(中心):
为规范全市统计公共数据安全开发,保障数据开发活动有序、合规开展,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安全管理总则(2024年修订)》《台州市公共数据开发安全技术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台州市统计局公共数据开发安全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台州市统计局公共数据开发安全技术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台州市统计局公共数据开发活动,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范泄露、篡改、滥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台州市公共数据开发安全技术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台州市统计局及其委托的公共数据开发单位、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共享、开放、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术语定义
公共数据:依法采集的基层数据(如企业、个人、项目数据)及综合数据(如国民经济核算、行业统计数据)。
数据开发环境:支撑数据建模、分析、测试的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如政务云平台)。
公共数据使用单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依法管理和使用公共数据的主体。
公共数据开发单位:受委托承担数据开发全生命周期技术服务的专业机构。
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测评、容灾备份等辅助服务的非开发主体。
第四条 原则要求
权责一致:落实“谁收集、使用、运行谁负责”的责任制。
分域管理:按业务隔离数据域,操作全程留痕。
分级管理:数据分类分级,按需分配最小权限。
量化闭环:逐库逐表防护,持续优化安全体系。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组织架构
数据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全局数据安全策略,由局领导牵头。
数据安全责任人: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
第六条 职责分工
公共数据使用单位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与分管负责人;负责全生命周期数据安全管理(采集、存储、共享、销毁等);基于数据敏感性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分级,建立权限管控(按需授权)、加密存储、数据脱敏、操作审计等安全机制,防止数据篡改、破坏、泄露,确保数据在开发和使用中的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根据实际业务需求,遵循“最小必要”原则,按需合规申请公共数据和政务云资源,避免资源滥用,严格保障数据开发环境的安全性和合规性;监督开发单位及第三方机构,签订数据安全协议;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自查、风险评估、网络安全检测、漏洞修复等。
公共数据开发单位职责:落实安全开发流程(需求、设计、测试、上线),做好开发过程中人员安全检测、评估和管理,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闭环跟踪和反馈;建立敏感数据清单及差异化保护策略;审核第三方合作方资质,实施数据接口白名单管控。
第三方服务机构职责: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和义务,做好人员安全管理;做好提供安全技术产品(如加密传输、访问控制);接受监督检查,建立数据保密制度。
第三章 数据分类分级管理
第七条 分类标准
基层数据:原始采集数据(如企业报表、个人问卷)。
综合数据:加工形成的统计数据(如GDP总量、行业增长率)。
第八条 分级标准
级别 | 定义 |
核心数据 | 直接影响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 |
重要数据 | 影响区域经济、社会稳定 |
一般数据 | 公开或低敏感数据 |
第九条 分级防护要求
核心数据:加密存储、独立网络隔离、双人审批访问。
重要数据:动态脱敏、访问控制、定期备份。
一般数据:基础权限管控、操作留痕。
第四章 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第十条 开发阶段
需求分析:提交《安全需求规格说明书》,识别数据资源风险。
安全设计:明确数据分类分级、权限管控、加密脱敏措施。
第十一条 测试与部署
环境隔离:开发、测试环境与生产环境物理隔离,禁用真实数据测试。
数据脱敏:测试数据需静态脱敏(如掩码、替换)。
代码安全:通过输入验证和编码、内容安全策略(CSP)、安全扫描等措施,防范SQL注入、XSS漏洞。
审核监管:开发单位环境迁移至测试或生产环境前,使用单位需组织专业审核,评估成果及措施是否达标。开发单位全程记录切换操作,使用单位定期审计,确保合规,保障切换安全可控。
第十二条 试运行和验收
业务验证:组织复查数据加密、脱敏、安全传输及审计等既定安全策略与当下业务流程的契合度,开展安全评估审计。
安全测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应用等保测评、密评,对系统的人员权限分配、安全防护能力、数据加密效果、开发测试数据销毁等进行全面评估;组织安全渗透检测,模拟黑客攻击,查找系统潜在的安全漏洞;邀请行业专家对应用数据安全状况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 运维与应急
实时监控:部署日志审计系统,监测异常操作(如批量下载)。
漏洞管理:定期扫描修复漏洞,更新系统补丁。
应急响应: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处置流程》,定期开展实操演练。
第十四条 应用下架
数据销毁:敏感数据采用多次覆写或物理粉碎。
系统清理:清除残留配置文件、释放网络资源。
第五章 技术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权限管控
基于角色(RBAC)分配权限,离职人员权限即时回收。定期清理僵尸账号,记录权限分配与调整过程。
第十六条 加密与脱敏
加密要求:核心数据采用SM4国密算法加密。
动态脱敏:前端展示隐藏敏感字段(如手机号中间四位)。
第十七条 审计与溯源
部署数据库审计系统,留存操作日志6个月以上。敏感数据嵌入隐形数字水印,标识使用单位及责任人。
第十八条 风险感知
搭建入侵分析系统平台,分析网络数据包、系统日志等,识别异常流量或攻击模式(如拒绝服务攻击、扫描行为等),触发警报、阻断连接或联动防火墙等设备进行防御实时监视网络或系统活动,检测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或入侵迹象。发现风险后生成处置报告,闭环跟踪整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实施与解释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台州市统计局数据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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