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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来了
继续实施“公民同招” 保障随迁子女入(转)学
信息来源: 台州晚报 发布时间: 2025-05-20 08: 45 作者: 姚苗苗 浏览次数:

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如何划定?“公参民”转公学校如何招生?随迁子女的入学如何保障……近日,台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民办学校招生对象分4种类型

针对家长关心的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如何划定问题,市教育局明确,公办学校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招生学(片)区范围,具体学区划分家长可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审批机关为台州市教育局的民办学校,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的学生入学需求。

对于从“公参民”学校转制过来的公办学校,结合区域学校布局情况、校际均衡等因素,“一校一策”研制学(片)区划分方案,积极有序平稳推进,成熟一个划定一个;在未划定学(片)区前,可继续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具体招生细则可关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方案。公办学校的具体报名条件会在学校招生公告中详细列出;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符合审批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分为4种类型。

这4种类型分别为:户籍类,指户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籍类,指小学学籍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仅针对七年级报名);房产类,指父母或监护人房产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商务工类,指父母或监护人在民办学校审批地持有居住证,或满足民办学校审批地社保缴纳年限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

其中,台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跨县(市、区)填报民办学校,其父母或监护人须在民办学校审批地缴纳社保满1年(截至当年8月31日)。

继续实施“公民同招”,6月下旬开始报名

今年,我市继续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统一时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具体报名时间则由台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初步定在6月下旬开始报名。

据了解,今年“公民同招”的程序、步骤与去年一致。全市公办、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步与分批录取相结合的原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分阶段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在台州教育规定的统一时间内,公办、民办学校要在全市统一的“平台”上,实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在统一的时间段内,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批次安排会有先后顺序,具体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已被公办学校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其他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入学。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就读民办学校的新生,原则上一年内不得转学到当地其他学校。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能回到原学区公办学校就读吗?答案是肯定的。根据《通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回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公办学校不得以参加民办学校摇号为理由拒绝接收或延迟接收。

保障随迁子女入(转)学

今年,我市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转)学保障政策,公办学校不得以家长缴纳社保情况等作为随迁子女入(转)学的前置条件,切实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通知》提出,要积极有序推行新型积分入学政策,建立完善“居住证+积分排序”梯度提供入(转)学服务的举措。要认真落实2025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符合入(转)学条件的持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应读尽读、应转尽转入公办学校。并且要进一步完善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入(转)公办学校就读的保障举措和便利服务举措,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今年所有县(市、区)都要推出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服务举措,切实解决多孩家庭接送孩子不便的困难。

“长幼随学”服务范围主要包括:除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外,允许公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民办学校招生时,可将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并号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民办学校因安排“长幼随学”转学的,可适当突破原定的招生计划,但不得突破基准班额。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长幼随学”服务的具体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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