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台州日报 | 发布时间: 2025-05-16 08: 47 | 作者: 朱利明 | 浏览次数: |
如何把和合文化融进环资审判,是近年来天台法院颇为重视的一个课题。在充分总结近年工作的基础上,党建品牌“和合工作法”应运而生,并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创新工作一等奖。
不仅如此,天台法院更是紧密融合和合文化与生态资源修复保护,在党建工作中创新推行“和合工作法”,通过理念融合、协同联动、宽严相济三个途径,探索实施环资案件“刑事惩处+公益诉讼+行政监管”三位一体裁判规则,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构建生态保护大格局
天台山风电公司是天台县的新能源项目。该公司由于运营不善,逐渐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经专业机构资产评估和审计,公司资产总价值约为3053万元,负债超过1.2亿元。如果按照清偿比例,预计14家债权人的清偿结果仅为15%。由于缺少资金,企业无法采购相关设备,没有能力重新盈利。
“风电公司所处的新能源行业,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时间最为宝贵。重整成功时间越短,投产就越早,企业获得的效益也越高。”案件承办团队负责人陈中云认为,护航危困企业,法院不能“单打独斗”。于是,府院协同开始走上“快速道”。
法院、临时管理人与发改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及时了解政策风向,争取到“天台山风电场项目改造升级”申报项目,并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给与支持。
经过精心筹备,天台法院会同资产管理人组织进行了多轮竞价,最终成功招募到新投资人的加入。目前,重整已经顺利完成。
“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需要构建全社会上下一心的工作格局。”作为牵头负责环资审判的陈达楚庭长说。
为了构建生态保护工作格局,天台法院会同绍兴市上虞区、越城区等九家基层法院构建环境资源司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整体智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新格局。
提升生态保护新效用
“和而不同、和实生物是和合工作法的两大基因。”天台法院院长杨璐表示,在环资审判中具体表现为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和教育功能,因地制宜实施劳务、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金等替代性修复方法,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从而达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叶某等四人在村边建造了一砖厂,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在村后门山区块非法开采页岩。经浙江省水文地质大队估算,该采挖区总采挖量为近5万立方米。天台县价格认定局认定该区块非法开采岩石及残坡积土体的价值合计81万余元。案发后,叶某等四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天台法院在审理该起非法采矿案件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国土等职能部门的联系,督促被告人对其非法采矿行为所破坏的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并通过实地考察以及验收材料,判断是否已经基本恢复生态环境,以此作为量刑的重要情节。
据悉,该院还出台了《关于建立人民法庭与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合署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实行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模式,综合运用刑罚、行政、民事赔偿等手段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行为,形成多元化立体化的保护体系,促进司法裁判尺度统一,提升保护质量和效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