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5-11065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信息来源: 市府办 | 发布时间: 2025- 03- 27 15: 58 | 浏览次数: |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市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两个结合”“六个坚持”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统筹立改废释,加快推动完善本市法规规章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全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台州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二、立法项目安排
(一)需要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规项目。
1. 台州市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市卫生健康委起草,2025年3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审议)。
2. 台州市自建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市建设局起草,2025年6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审议)。
(二)需要年内制定出台的规章项目。
台州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市气象局起草,2025年8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审议)。
(三)根据项目成熟情况,可以在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预备项目。
1. 台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市交通运输局起草)。
2. 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市生态环境局起草)。
3. 台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起草)。
4. 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规定(市综合执法局起草)。
三、工作要求
起草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立法计划执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落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高质量完成各项立法任务,为法治台州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严格履行立法程序,组织立法调研、意见征集、专家论证等工作,按时保质提交送审稿、起草说明和有关材料,为审查、审议等工作预留合理时间;报送送审稿前,应当与市司法局做好沟通,如实说明征求意见、协调分歧等情况。其他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咨询论证、意见反馈等工作。
市司法局要加强与起草单位的沟通,及时跟踪了解起草单位落实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要积极与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关专委沟通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最大限度汇聚民意民智;要以“一起来立法”改革工作为载体,加大立法工作宣传,进一步促进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活动,让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法治过程。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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