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5-1100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2-10 |
信息来源: 市府办 | 发布时间: 2025- 02- 10 16: 51 | 浏览次数: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我市企业竞争力,培育一批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打造创新型优质企业矩阵,为建设全球有影响力的“制造之都”提供强有力支撑,我市制定了《台州市培育创新型优质企业矩阵行动方案(2025-2029)》。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4〕21号)。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型优质企业培育,努力在“铺天盖地”和“顶天立地”的企业矩阵中,打造一批具有标志性的领军企业。实施企业培育“21515”计划,即到2029年,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00家,创新型骨干企业达到10000家,“台州制造业企业500强”达到500家以上,“台州板块”上市企业达到100家以上,领航型企业达到50家以上。
(二)工作任务
本行动方案包含“小升规、规做强、优上市和市做大”等四方面重点任务和路径。从企业创新、产融合作、数智赋能和融通协同等四方面制定培育举措,并落实保障措施,全力推进创新型优质企业培育。
序号 | 行动方案条款 | 具体内容 |
一、重点任务和路径 | 持续推进“小升规” | 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建立健全“小升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 |
积极推进“规做强” | 建立规上企业在库和增量培育机制,实行进阶升级培育,支持大型龙头高新技术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产学研用协同发展。 | |
扎实推进“优上市” | 深化“企业上市100”行动,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精准服务,用足用好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揽子政策。 | |
深入推进“市做大” | 做强做大“头部”企业,大力培育领航型企业,吸引集聚一批配套企业和项目,构建“雄鹰”“链主”等企业培育机制。 | |
二、工作举措 | 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 支持企业创业创新,推动“青蓝接力”“薪火传承”等活动。 |
发挥企业创新资源优势 | 大力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 | |
开展产融合作试点 | 深化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提高金融服务创新型优质企业能力和水平。 | |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 逐步形成“政银企”紧密合作、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构建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新局面。 | |
实施数实融合提速行动 | 深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迭代“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企业智造转型路径。 | |
塑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优势 | 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 | |
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发展 | 持续培育一批产业链“链主型”企业,促进上下游协同发展。 | |
三、保障措施 | 强化组织领导 | 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市级部门协同、市县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
深化梯度培育 | 建立创新型优质企业培育年度目标和任务清单,推动创新型优质企业培训服务全覆盖。 | |
优化发展环境 | 建立创新型优质企业培育绩效年度评估机制,实现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快享。 |
四、适用范围
本行动方案附件包括《关于推动创新型优质企业培育的若干财政政策》,与同类政策等所涉资金支持不重复享受,标准适用于台州市区,涉及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各县(市)可根据各地实际参照执行。
五、注意事项
本行动方案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六、关键词解释
本行动方案所称的创新型优质企业是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骨干企业、“台州制造业企业500强”、“台州板块”上市企业、领航型企业。本行动方案涉及的“以上”均含本数,行动方案中的“省级”均指浙江省、“市级”均指台州市。行动方案中“力争新增”“力争培育”,均指政策出台后。
七、解读机构
解读机关: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方式:0576-88510737
联系处室:中小企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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