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4-117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2-30 |
信息来源: 市府办 | 发布时间: 2025- 01- 02 16: 05 | 浏览次数: |
温岭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温岭市泽国镇等10个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温政〔2024〕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温岭市泽国镇、大溪镇、松门镇、箬横镇、新河镇、石塘镇、滨海镇、城南镇、石桥头镇、坞根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各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市域一体化发展战略。
二、筑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空间基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积极引导城镇开发边界外不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的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确保各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高质量完成。到2035年,泽国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19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770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328平方千米。大溪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27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864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1.3455平方千米。松门镇(含温岭经济开发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162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47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9346平方千米。箬横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457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032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2188平方千米。新河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949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98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1651平方千米。石塘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342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269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7528平方千米。滨海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85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955万亩。城南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43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70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0.7178平方千米。石桥头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90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98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4714平方千米。坞根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35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87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734平方千米。规划实施过程中,各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化调整应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并做好温岭市范围内总量平衡。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镇域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严格保护温黄平原耕地集中片区,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优化西瓜、葡萄、高橙等特色农产品生产空间布局,打造高效和美的现代农业空间。筑牢山林和海洋生态屏障,加强海岸带保护和修复,完善生态服务功能。提升泽国镇、大溪镇、松门镇等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各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构建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的镇村体系。
四、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品质。统筹安排教育、医疗、文体、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公共服务均衡性。加强江厦潮汐试验电站、大溪东瓯古城遗址(东瓯古墓)、新河闸桥群、金清大桥等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活化利用,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管理要求。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控制线管控,稳步推进镇区有机更新,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村庄用地布局,分类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支撑乡村振兴发展。强化景观风貌引导,优化镇域空间形态,打造特色风貌。
五、构建基础保障体系。完善设施网络布局,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内外交通衔接,完善镇区路网布局,构建一体化交通体系。强化水利、能源设施空间保障,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提高镇域空间安全韧性。
六、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森林、湿地、矿产、水、海洋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修复,推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统筹推进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土地复合利用,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
七、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健全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