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投资促进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12331000472582336X/2025-00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投资促进中心 成文日期: 2025-01-14
2024年台州市投资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市投资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1-14 16: 10 浏览次数:

2024年台州市投资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文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zjtz.gov.cn/col/col1229199482/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台州市投资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576-8860367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聚焦投促重点工作,确保政策文件、统计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任免等信息得到及时、规范的公开,并以此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关键举措,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2024年,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8条,在部门门户网站台州投资促进网公开信息35条,在投资台州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3条。

(二)依申请公开

始终坚持以公正、公平、合法、便民为基本原则,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的渠道,健全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接收、办理、征求意见、送达、归档等工作环节,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依法依规办理各类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有效保障申请人信息需求。2024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规定要求处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统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修改完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发布流程。统一规范公开内容,主要涉及招商引资领域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工作动态、工作思路等方面信息。规范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全面优化门户网站栏目页面设置,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栏目。实现公开渠道多样化,公开内容丰富化,除重点依靠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外,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配合做好平台建设维护工作,认真响应政务公开工作指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问题的排查、反馈及整改工作。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政府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定期对公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定期查漏洞、找问题、及时整改,巩固长效管理。强化工作程序,对信息的上报、审核、发布等流程作严格要求,统一发布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从以下两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要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着重加强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等信息的配套解读工作。二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