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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661/2025-001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1-13
【文字解读】《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决定废止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 2025- 01- 13 11: 09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

一、制定背景

《台州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于2024年6月28日获省政府批复,《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原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的要求不相适应,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需要。

二、主要内容

为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58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部分内容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5号)等2件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25版》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另行印发。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具体联系处室:城乡规划管理处

电话:0576—88517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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