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290/2024-117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1 |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时间: 2025- 01- 10 10: 14 | 浏览次数: |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局办公室、宣教处、执法一支队、执法二支队,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为落实《台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现将《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1日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4年修订)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损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1月27日)和《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浙江省重污染天气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应急专项方案》《台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期间针对城市道路扬尘、渣土车运输、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污染源的应急控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首要目标,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降低污染影响程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统分结合,属地为主。在省建设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局根据职责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实行联系和分管局领导双负责制,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各司其职。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规范应急行为;按照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4.快速响应,层层联动。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响应期间要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按照市指挥部统一部署,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成立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指挥部),由周斌(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市局总指挥,黄海虹(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徐同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伟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国华(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局办公室、宣教处、环卫园林处、执法一支队、执法二支队,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
(二)市局指挥部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市局指挥部下设指挥协调组、道路扬尘指导组、渣土管理指导组、净烟执法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1.指挥协调组
组长:黄海虹
牵头处室:环卫园林处、执法一支队、执法二支队、办公室、宣教处
主要职责:根据市指挥部应急响应情况,启动、调整或解除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期间负责与省建设厅、市指挥部的联络。及时传达和执行省建设厅、市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督促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及时收集、上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情况,及时向省建设厅、市指挥部报告情况。根据市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道路扬尘指导组
组长:黄海虹
牵头处室:环卫园林处
主要职责:指导全市相关单位做好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雾炮降尘作业等应急响应工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县(市、区)雾炮车配置和作业频率达标,城区重点管控区域及路段的机械清扫频次符合要求。
3.渣土管理指导组
组长:施伟军
牵头处室:执法二支队
主要职责:指导全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和处置领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对渣土车未密闭运输、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4.净烟执法指导组
组长:施伟军
牵头处室:执法一支队
主要职责:指导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对露天焚烧秸秆、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污染等产生大气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徐同楷
牵头处室: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综合保障工作,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装备的采购、调配和供应,落实应急工作相关经费。
6.宣传报道组
组长:汪国华
牵头处室:宣教处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进行应急宣传、新闻媒体联系沟通以及舆情引导。做好媒体采访的沟通协调,了解采访需求和内容,负责对外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及时收集反馈应急期间媒体的相关报道并反馈市局指挥部;及时在信息渠道发布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落实措施情况。
(三)县(市、区)、台州湾新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指挥部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成立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本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重污染天气预警后,立即组织启动应急预案,按预警等级要求落实本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各项应急保障措施,做好工作记录、台账管理,按时上报工作情况。
三、预防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
预防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的主要事项、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详见附件。
四、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汇总表
2.台州市重污染天气重点管控区域表
附件1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汇总表
工作 阶段 | 主要 事项 | 责任主体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预防 预警 | 预防 工作 |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 设立机构落实职责 | 要建立岗位责任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履职到位,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道路保洁、渣土运输处置、露天焚烧监管、执法保障等应急措施。 |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 完善应急行动预案和指南(指引) | 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行动预案和操作指南(指引),指导督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单位、建筑渣土运输公司等相关单位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方案。 | ||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 物资保障 | 根据自身职责,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雾炮车等环卫车辆、应急车辆和器材等硬件装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 ||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 排查登记 重点监管 | 对本辖区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通行频繁的地段以及建筑、拆迁工地附近等易产生扬尘的道路,餐饮经营集中区域,易发高发焚烧路段进行排查登记,实施重点监管。 | ||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 组织培训 演练 | 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和应急响应能力。 | ||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 开展日常 宣传 | 做好宣传引导,重点宣传一线人员检查、执法发现的问题,释放正能量,营造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良好氛围,同时关注舆情热点,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 ||
预警 信息 |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 会商响应 级别 |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三个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由轻到重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 | |
应急 响应 | Ⅲ级 响应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应急响应 行动 | 当市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时,由市局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市指挥部指令派员驻市指挥部参与会商。 2、根据省建设厅、市指挥部要求向县(市、区)执法系统发布黄色预警响应工作通知,迅速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3、道路扬尘指导组、渣土管理指导组、净烟执法指导组根据预案或指南(指引)指导各行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4、道路扬尘指导组、渣土管理指导组、净烟执法指导组于每日向市局指挥部报告全市各业务线工作动态。市局指挥部于每日向省建设厅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本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预警和措施落实情况。 |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 应急响应 行动 | 1、接到市局指挥部和本级政府指挥部发出的Ⅲ级应急响应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统筹协调、任务布置、现场检查督查、信息收集报送、值班值守等应急措施。 2、受重污染天气影响县(市、区)每日向市局相应工作组报告各业务线工作开展情况。 3、Ⅲ级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城市道路扬尘管控。视天气及道路积尘情况,增加城区重点管控区域路段及重点道路的机械清扫保洁、洒水频次和雾炮抑尘频次,每天增加冲洗洒水、雾炮作业频次各 1-2 次。 (2)加强对渣土车的抛洒滴漏的查处。 (3)禁止露天烧烤,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加大露天焚烧查处力度,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对本辖区内主次干道进行不间断巡查,对重点路段进行蹲点管理,对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个人或单位,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4)对餐饮油烟污染行为,加强餐饮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频次,对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依法查处。 | ||
应急 响应 | Ⅱ级 响应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应急响应 行动 | 当市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时,由市局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市指挥部指令派员驻市指挥部参与会商。 2、根据省建设厅、市指挥部要求向县(市、区)执法系统发布橙色预警响应工作通知,迅速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3、道路扬尘指导组、渣土管理指导组、净烟执法指导组根据预案或指南(指引)指导各行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4、局班子成员赴重点区域开展重污染天气工作专项督查。 5、道路扬尘指导组、渣土管理指导组、净烟执法指导组于每日向市局指挥部报告全市各业务线工作动态。市局指挥部于每日向省建设厅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本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预警和措施落实情况。 |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 应急响应 行动 | 1、接到市局指挥部和本级政府指挥部发出的Ⅱ级应急响应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统筹协调、任务布置、现场检查督查、信息收集报送、值班值守等应急措施。 2、受重污染天气影响县(市、区)每日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市局相应工作组报告各业务线工作动态。 3、Ⅱ级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视天气及道路积尘情况,使用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增加城区重点管控区域路段及重点道路的机械清扫保洁、洒水频次和雾炮抑尘频次,每天增加冲洗洒水、雾炮作业频次各 2-3次。 (2)要求环卫作业公司减少环卫工人作业时间,实行缩短工时增加轮班频次。 (3)加强对渣土车的未密闭运输、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的查处,未采取密闭措施,禁止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4)加大露天焚烧查处力度,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对本辖区内主次干道进行不间断巡查,对重点路段进行蹲点管理,对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个人或单位,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5)对餐饮油烟污染行为,加强餐饮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频次,对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依法查处。 | ||
应急 响应 | Ⅰ级 响应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应急响应 行动 | 当市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时,由市局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根据市指挥部指令派员驻市指挥部参与会商。 2、根据省建设厅、市指挥部要求向县(市、区)执法系统发布红色预警响应工作通知,迅速落实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3、道路扬尘指导组、渣土管理指导组、净烟执法指导组根据预案或指南(指引)指导各行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4、道路扬尘指导组、渣土管理指导组、净烟执法指导组于每日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市局指挥部报告全市各业务线工作动态。市局指挥部于每日或视情增加频次向省建设厅和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本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预警和措施落实情况。 |
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台州湾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 应急响应 行动 | 1、接到市局指挥部和本级政府指挥部发出的Ⅱ级应急响应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统筹协调、任务布置、现场检查督查、信息收集报送、值班值守等应急措施。 2、受重污染天气影响县(市、区)每日或视情增加频次向市局相应工作组报告各业务线工作动态。 3、Ⅰ级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视天气及道路积尘情况,使用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增加城区重点管控区域路段及重点道路的机械清扫保洁、洒水频次和雾炮抑尘频次,每天增加冲洗洒水、雾炮作业频次各 3次以上。 (2)加强对渣土车的未密闭运输、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的查处,全市范围内未采取密闭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3)建议餐饮油烟污染严重区域缩短营业时间。 (4)加大露天焚烧查处力度,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对本辖区内主次干道进行不间断巡查,对重点路段进行蹲点管理,对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个人或单位,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5)对餐饮油烟污染行为,加强餐饮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频次,对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依法查处。 | ||
响应级 别调整 或终止 | 响应 级别 调整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调整响应 级别 | 根据预警情况、天气情况或环保要求,及时调整响应级别、应急措施或作业频次。雾霾天气、湿度大的天气时停止冲洗(洒水)作业;气温在2℃(含2℃)以下时停止冲洗(洒水)作业或根据路面情况选择在上午 10 时以后进行冲洗(洒水)作业,防止路面结冰,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
响应 级别 终止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终止响应 级别 |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根据市指挥部通知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 |
总结 评估 | 总结 评估 | 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系统 | 总结经验 教训 |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记录,资料汇总、工作总结、建立档案,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总结及评估情况等及时报送上一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本级政府指挥部。 |
附件2
台州市重污染天气重点管控区域表
县(市、区) | 重点管控区域 |
椒江区 | 台州环保大楼区域 |
路桥区 | 路桥街道田洋王村民委员会区域 |
黄岩区 |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区域 |
黄岩环保大楼区域 | |
临海市 | 临海市巾山实验小学区域 |
临海市环保大楼区域 | |
温岭市 | 温岭市环保大楼区域 |
温岭之江高级中学区域 | |
玉环市 | 玉城街道玉环建设环保大楼区域 |
玉环楚门中心小学区域 | |
天台县 | 天台县育青中学区域 |
天台县实验中学区域 | |
仙居县 | 仙居县新生中学区域 |
仙居县环监站区域 | |
三门县 | 三门县环监楼站 |
三门县心湖公园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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