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
索引号: 002669015/2024-1154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09-29
【食品监督抽检情况】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示(2024年第14期)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9-29 10: 31 浏览次数:

近期,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7类食品36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检检验合格354批次不合格1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温岭市新河筱军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临海市雀岛山泉饮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天台秋炬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天台轩鲜生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台州市路桥区小苟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台州市黄岩彭炯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仙居县佰润尚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饺子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温岭市新河农贸市场黄海辉销售的菠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菜市场方习富销售的豇豆,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台州路桥润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云南蜜桔,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台州市路桥物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五)温岭市太平路菜市场吴根法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黄岩区、路桥区、温岭市、天台县、仙居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予以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说明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29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示2024年第14期附件.zi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