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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848/2024-1144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7-17
关于举办第六届台州市广场舞暨第四届群众舞蹈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4- 08- 05 15: 45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台州湾新区社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进 一步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助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动我市群众舞蹈事业的发展,备战全省相关舞蹈赛事。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台州市广场舞暨第四届群众舞蹈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台州市文化馆

路桥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台州市舞蹈家协会   

执行承办单位:路桥区文化馆

路桥区舞蹈家协会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2—23日

地点:路桥区文体中心

三、参赛办法

(一)由各县(市、区)组织初选,每一场选拔上送1—2支队伍参加比赛,承办单位可每场选派3—5支队伍参加比赛;

(二)领队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一)此次比赛分广场舞(含排舞)、舞台舞共计两场赛事;

(二)近年创作未参加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舞蹈家协会主办的赛事活动的原创舞蹈作品;历届浙江省舞蹈赛事未获金奖,但有重大修改提升的作品均可参加比赛;

(三)作品主题要求弘扬主旋律,突出“真、善、美”,反映新时代精神风貌,具有正能量和感染力;选材要求深入人民生活,挖掘地域特色,富有时代气息,提倡多样化;作品力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统一,易于传播,为人民群众所喜爱;

(四)参赛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广场舞人数要求在25—50人之间,广场舞音乐要符合时代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突出民族性、地域性、时代性,不得选用外文歌曲,鼓励选用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祖国的音乐;

(五)作品表演者应为18周岁以上群众文化工作者及业余文艺爱好者,专业文艺院团演员以及艺术专业院校在校师生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六)有版权和署名争议的作品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将取消作品参赛资格;

(七)有违法、违规情形或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表演者的作品不得参赛;

(八)入围决赛的作品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决赛,须由参赛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主办方的同意;擅自缺席的,将取消主创人员(作者)和作品参赛单位三年内参赛资格。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设置以主办单位最终发文为准。

六、其他

请各县(市、区)填写节目报名表(附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由当地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审定并盖章后,于7月26日前统一寄送至台州市文化馆(椒江区广场中路58号)。

联系人:黄  雪  联系电话:13566655061

邮箱:10816206@qq.com。

附件:《第六届台州市广场舞暨第四届群众舞蹈大赛呈报表》.doc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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