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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40X/2024-1140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7-23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24303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7-23 10: 08 浏览次数:

王海军、管康华2委员:

你们在台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的建议》(第2024303号)的提案已收悉。根据法定职责,我局负责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经会同市公安局等5个部门认真研究梳理,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噪声基本情况

2023年,台州类功能区声环境监测昼间达标率为93.3%,夜间达标率为84.4%;其中市区、夜间达标率90%,达到《“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夜间达标率85%的目标要求。

2023年全市各渠道噪声投诉总数25224其中,工业噪声1445件,占5.73%;建筑施工噪声4487件,占17.79%;交通运输噪声1231件,占4.88%;社会噪声18061件,占71.6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制度建设。为全面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明确我市噪声污染防治职责分工,提升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能力,我局牵头编制《台州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要求目前已完成噪声调研、意见征求、专家咨询论证等环节。下阶段,市政府将再次召集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新噪声法有关要求,强化部门间合作机制,协同做好全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二)开展专项治理。根据省、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我局联合市纪委监委、信访、公安、住建、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连续两年持续开展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设立噪声污染投诉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噪声投诉交办制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切实解决噪声污染问题2023年以来,我市共接到噪声投诉问题79件,大部分已得到有效解决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S1轻轨森语苑、黄岩塔水桥及市区机动车“炸街”噪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及闭环销号,该项工作获得省生态环境厅高度肯定

(三)加强执法监管强化噪声源头污染管控市级各有关部门“亚运保障”“绿色护考”等活动保障为契机,不断加强重点区域噪声监管巡查,开展炸街扰民、夜间建筑施工、工业噪声污染等问题集中整治行动。2023年以来,台州市各地各级各部门组织噪声超标联动检查、区域联合巡查等检查共5491次,共发现问题4169个,推动问题整改4169个,制发整改通知书75有效遏制噪声污染发生,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的需求

(四)强化科技监管我市持续强化噪声监测能力提升,在全市设有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57个,其中33个采用自动监测;区域噪声监测点位841个,其中155个采用自动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15个,其中43个采用自动监测。不断探索噪声数字化监管能力提升,椒江区构建了全国首个以一个城区为范围的三维噪声地图,被各级媒体宣传推广,并得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重点关注,同时成功入选“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3)”的应用案例。温岭市逐步推进浙里宁静噪声污染监管平台建设,强化社会基层治理。

三、存在问题

目前,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噪声污染防治仍然存在着部门职责不清、噪声排放标准和监测方法不完善等客观因素,特别是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问题,与个人的噪声防治意识息息相关,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相关标准滞后,导致部门对噪声监管、查处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对噪声热点问题的关切局将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走深走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宁静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持续完善噪声防治体制机制。加快出台《台州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参照《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加快厘清解决边界模糊、职责交叉等问题,杜绝推诿扯皮、避重就轻、久拖不决等不良现象,确保新噪声法真正落地。

(二)持续加强噪声防护统筹规划。规划部门在制定、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将充分考虑噪声等环境评价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充分考虑城乡区域开发、改造和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生活环境的影响,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在交通沿线项目设计、建设前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充分摸排沿线噪声敏感点,并根据规范要求优化线位、采取降噪措施,强化噪声源头防控。

(三)持续推进噪声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将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完善问题发现-整改落实-验收销号的闭环工作制度,以更严密的网格继续深入排查噪声扰民情况,以更人性化的方式继续缓解群众噪声矛盾。充分发挥噪声专项治理召集协调职能,积极探索部门联动,逐步形成部门间长效合作、信息共享、重大问题协商监督检查等机制。

(四)持续强化噪声源头监管率先开展30个宁静小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小区及周边噪声污染矛盾化解,强化群众自治管理,优化噪声源头防控及调处机制。加快推进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及噪声源头管理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巡查工作,特别是强化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管,广场舞、“暴走团”等社会生活噪声部门联防联控,开展工业噪声超标排放专项执法等,持续改善群众宁静和谐的人居环境。

(五)持续提升噪声监管能力。我市将在现有监测点位布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调整优化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全面加快噪声自动站建设。持续推广浙里宁静噪声污染监管平台及噪声地图等数字化应用,实现噪声数据在线联网-超标预警-反馈处置闭环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借鉴杭州整治广场舞等公共场所噪声扰民经验做法,设置定向喇叭或布设噪声预警装置等,进一步完善社会生活噪声源头监管方式,优化调处模式,打造和谐社会氛围

(六)持续加强新噪声法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努力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噪声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志愿者等广大舆论监督力量,加大噪声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合力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噪声污染社会共管共治氛围。

衷心感谢你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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