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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40X/2024-1140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7-23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仙23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7-23 10: 04 浏览次数:

吴建军代表:

您在台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加大上游保护力度的建议》(第23)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椒灵江跨流域生态价值补偿与永安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结合工作职责,对你们的建议予以吸纳,并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椒灵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加大生态价值补偿力度,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

 

一、关于流域补偿与生态保护情况

永安溪是椒灵江流域的源头,涉及有重要敏感河段、水生态修复治理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饮用水源地,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流域,全面开展生态保护补偿,适当提高补偿标准,对水生态水环境的修复具有重要意义。《台州市椒灵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方案》(台政办函〔201873号)自2018年底颁布施行,涉及仙居县、天台县、临海市、黄岩区、椒江区5个县(市、区)每年各出资800万元,台州市级出资1000万元,共同设立椒灵江流城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仙居县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均获得椒灵江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300万元2021年度获得补偿资金1100万元。此外,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下达8000万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椒灵江流域各县(市、区)医化行业环境污染治理和问题整改工作,其中下达仙居县2550万元2022年初下达2021年度绿色发展专项资金(警示案例整改奖励资金)1000万元其中下达仙居县200万元。与此同时,仙居县自20202022年以来,共获得30000万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已投入数千万至最美永安溪建设二期工程,成功撬动社会资本上亿元投入到永安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在多方资金的科学统筹下,椒灵江全流域水质整体稳中向好,区域内黑臭水体全面消除,获生态环境部点赞,2019年复查时获国务院通报表彰。20212023年以来,永安溪流域仙居段各断面和水功能区达标率100%,罗渡断面稳定达到类水质,椒灵江流城生态补偿取得显著成效。

二、关于流域补偿制度的完善

202211月,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提出的新期望,构建更加完善的椒灵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水利局制定了新一版的《台州市椒灵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方案》,该方案本着“权责对等、合理补偿”的原则,根据现阶段各相关地区财政状况进行制定,相比于旧方案做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提升:一是考核指标更新升级。考核指标由原来的水质和水量水效改为水质补偿指数和水资源综合评价指数。水质补偿指数,在原来只有高锰酸盐、氨氮、总磷的基础上,增加了总氮,形成了更加完整的水质考核指标。水资源综合评价指数,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等四项专项指数,同水质补偿指数按一定比例可得出椒灵江流域相关县(市、区)更准确的生态补偿指数。二是资金支持更加有力。新方案规定椒灵江流域相关县(市、区)以800万元为基数出资,市级以1000万元为基数出资,县(市、区)和市级每年出资分别按40万元、50万元的增长量增长,共同设立椒灵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相比以往市县两级每年分别固定出资1000万元和800万元,新方案的资金保障力度明显加大。方案调整后,2023年仙居县获得1470万元流域生态补偿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探索多元化补偿渠道。指导仙居县积极向上争取各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推动仙居县EOD项目的谋划与申报,助力仙居以市场化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流域环境保护与地方产业经济发展财政部门也将积极支持仙居申报生态环保相关项目,以争取各级项目资金,扩大对仙居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支持,并根据市政府相关决议和地方财力情况,继续加大椒灵江流域生态补偿力度,稳步推进资金保障工作。

二是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朱溪水库已于今年6月初通水进入试运行阶段后续生态环境部门与财政部门将根据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适时将朱溪水库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参照长潭水库生态补偿制度等现有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偿,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研究制定朱溪水库的生态补偿办法。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水资源费的统筹安排,适时调整相应的收费标准,争取加大资金补偿力度的持续性增长。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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