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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7-02 16: 2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公交集团、市邮政管理局

台州市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台州市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是加快建设高水平交通强、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有利抓手,也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落实《浙江省推动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行动方案》和《台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进全市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制定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以推动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扣市委聚力“三条路径”、奋进“三高三新”战略部署,全面实施基础设施、物流装备、公共交通、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标准规范等“六提行动”,以大规模设备提质增效推进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行业高端化、数字化、低碳化水平,为高水平交通强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2027年,全市数字赋能水平、绿色低碳水平、共富保障水平、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交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完成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占比提升至20%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95%,高速公路救援平均到达时间缩短20%以基本形成技术水平领先、创新成果集聚、应用特色突出、安全保障有力的交通设施设备体系

、重点任务

(一)基础设施智慧提升行动

1.加快重点区域公路路网数字化改造。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智慧感知和监测设备、数据服务设备、发布设备等改造升级。推进收费站通行效率提升,加快普通国道交调站点建设和设备更新,全面提升重点区域路网运行服务能力和监测管理水平。推进非现场治超“一站多能”、证据链完善、区域联动改造升级,加快数字路政应用部署,完善源头企业数据监管,提升治超执法效率。到2027年,完成公路路网数字化改造100公里以上,覆盖全市85%左右的繁忙国家高速公路、25%左右的繁忙普通国道,实现区域路网通行能力扩容10%、效率提高20%、重大事故率降低1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物流装备降碳提效行动

2.加快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持续推动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建立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机制,鼓励企业提前淘汰更新。到2027年,完成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累计淘汰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850辆,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占比提升至20%。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达到强制报废船龄的船舶按期退出航运市场。建立老旧客渡运船舶淘汰需求清单,引导客渡运企业加大老旧船舶提前报废更新力度。到2027年,提前淘汰老旧客渡运船舶4艘,其中客船1艘、渡船3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3.推进邮政快递设施设备更新。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加快绿色低碳创新技术和智能设备应用。推动寄递企业因地制宜开展邮件快件处理中心智能化分拣设备、安检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淘汰更新一批运输和末端配送车辆。鼓励相关企业开展新能源快递无人配送智能调度、全方位监控及云管理等技术研发。支持各地推广应用新能源快递无人车配送,提升邮件快件中转效率。到2027年,新建改造智能化分拣设备5套、安检设备10套。新增干线货运车辆30辆、配送车辆100台,其中新能源配送车辆占比达80%。更新改造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450台,新增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500个,基本实现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全覆盖。(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三)公共交通设备提能行动

4.加快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化更新按照“分类分步、兼顾绿色和安全”原则,结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积极推广小型化、定制化城市公交车辆,鼓励各地推动老旧城市公交车更新。根据整车生命周期和“三电”技术耦合能力,在确保安全适用情况下,分步更新电动公交车动力蓄电池。统筹用好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专项补助资金,督促各地落实新一轮新能源出租车推广鼓励政策,加快引导和鼓励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鼓励淘汰国四排放标准及以下教练车,引导企业购置机器人教练车及新能源教练车。2027年,创成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实现200辆公交车电动化更新替代完成80辆电动公交车动力蓄电池更新,市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95%新增更新新能源出租车(网约车)2200辆,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占比90%。国六排放标准驾培教练车占比80%以上,新增更新机器人教练车及新能源教练车300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交集团)

5.提升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推动航空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A320CEO升级为A320NEO,实现燃油消耗量降低16%以上。加大推广智能穿戴设备等航空智能化设备应用力度,积极探索氢能、液化天然气(LNG)等技术应用,推进10年及以上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设备更新,加快运输机场10年及以上老旧车辆设备新能源替代。提升机场高效低碳运行水平,合理布局建设机场内部车辆设备充电设施,有序推动机场跑滑系统改造升级,推广先进适用电动滑行等技术。到2027年,更新新能源民航客梯车、旅客摆渡车、牵引车、食品车等特种车辆15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

6.推动轨道列车新增更新。推动金台铁路临海东站物流仓储中心和台州南智慧陆港新区投入正式运营,台州湾区公铁水联运国家示范项目通过验收。鼓励优先购置新型低能耗、低排放的列车加快推进列车智能化设备配置,增强乘客出行体验提升运维效率。到2027年,新增(租赁)铁路机车2台、市域铁路列车10列(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投集团)

(四)交通施工机械提标行动

7.推进交通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更新。着力提升工程机械设备、车辆安全性能,大力推进老旧机械设备、车辆更新迭代和智能改造,开展高速公路山岭隧道机械化施工试点,全面推进台州辖区内隧道施工机械设备迭代更新。鼓励属地交通工程施工企业机械更新,全面淘汰私自改装、故障率高等影响施工安全的老旧设备,推动大型机械设备、工程车辆加装倒车影像、语音报警、红外感应报警等智能安全防护装置和监控系统。以自动化、数字化、自主化为主要方向,持续推进智能化码头建设,推进龙门吊、卸船机、起重机等港作机械设备更新换代,基本实现大型设备远控自动化,进一步提升自动生产作业运行效率。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广集装箱TOS系统、智能卡口系统等,做到集装箱码头全覆盖。优化散杂货码头装卸工艺,推动散杂货系统和无人地磅系统上线,加强对散货运输管理,实现物流信息共享。2027年,更新换代工程机械装备85台(套),工程机械设备、车辆智能安全防护和监控系统安装率达80%以上,新增更新港作机械设备9套(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

(五)安全保障设施提质行动

8.加快公路水路应急专业化设备配置更新。不断升级公路安全应急设备,省级应急保障基地重点配备50T汽车起重机、8T随车吊、装配式轻型应急桥等大中型应急抢险设备,县级基地重点配备中小型专业应急抢险设备,进一步提升抢险应急、灾害处置机械化保障水平。不断升级水路安全应急设备,积极推动大马力拖轮、大吨位打捞船、多功能救助船舶、应急清污设备等水上应急装备更新,鼓励提前更新临近使用年限的装备和物资,推进无人机等新设备、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在水上应急救援领域的应用。2027年,增配公路应急抢险设备25台(套),增配港航专业应急救助管理艇2艘(内河、沿海各1条)、港航巡逻无人机2台(套)、水上应急救援物资20套,鼓励更新2艘老旧拖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应急管理局)

(六)技术标准规范提级行动

9.加快交通设备技术标准升级。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推动先进成熟技术及时转化,进一步提升运输装备、基础设施、工程机械等交通设备智慧绿色安全发展水平。出台《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智控系统技术指南》《隧道锚杆施工数字化管控平台及接口指导手册》等技术指南,鼓励项目单位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加快交通建设工程设备技术的数字化和自动化进程。深化交通领域新技术研发应用,重点推进基于车桥关联预测的大跨径混合梁刚构桥智能运维项目、软土地区淤泥改良填筑路基技术研发。培育和支持自主研发科技项目,推动符合要求的项目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入库。加快推进《台州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立法,从地方性法规层面规范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行和管理。配合省级部门开展省民航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围绕智慧交通、现代航运服务、低空经济、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培育综合交通产业集群试点,推动试点范围内优势产业设备提能升级,形成产业集聚效应。依托全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依据《推动综合交通装备首台(套)突破的实施意见》,积极申报交通建设工程首台(套)至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投集团)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具体任务,及时跟踪进度,实现市县级贯通。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加强财政资金支持,积极发挥资金撬动作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统筹现有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等,重点支持新能源车船推广、老旧车船淘汰、集装箱船舶发展等领域的设备更新工作,建立资金分配与工作绩效、更新规模等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各地制定相应的配套奖补政策。推动各地各部门研究出台路权优先、行业准入、要素倾斜等非资金引导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

(三)强化供需对接。充分利用交通产业发展和博览会,加大“供给端、需求端、金融端”沟通对接力度,引导交通装备制造企业生产适应行业发展的高性价比产品鼓励各类交通运输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创新融资模式,聚焦营运货车、动力船舶、公交和出租车更新升级需求,开展集中洽谈采购对接。通过“政策宣讲、产品路演、产企洽谈、金融辅导”等方式,推动形成一批实际订单。

(四)强化宣传引导。综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深入开展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宣传引导。积极总结各地各部门推进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工作制度。通过专题报道、培训会、观摩会等方式以点带面加以推广,并争取上升为全省性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各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提供交通样本。

(五)强化责任考核。对交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加强跟踪督办,重大问题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采用赛马激励、揭榜挂帅等推动机制,搭建平台,鼓励各地、各相关企业主体主动参与,形成更多创新性做法。支持各地将设备更新相关特色工作优先纳入交通强国试点。强化跟踪评估,将交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纳入交通强省考核,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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