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450/2024-1138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5 |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 发布时间: 2024-07-17 15: 51 | 浏览次数: |
吴恩平、林正生等2位委员:
你们在台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强烈呼吁关爱老人生活 老旧小区尽快安装电梯》(第2024359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对于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民居住条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解决老旧小区居民出行困难,具有重要作用。我市于2019年着手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建设局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试行)》,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细化出台了实施意见。具体工作措施主要有:
一是落实加装主体。同一单元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对加装电梯方案、电梯选型、设计和施工单位确定、建设资金及维护管理费用分摊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加装电梯协议书。建设资金一般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受益越多出资越多”的原则,协商确定分摊比例,维护管理费用分摊一般与建设资金分摊比例一致。由于加装电梯意见统一较难,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过组织协调,帮助申请人与其他利害关系人加强沟通协商,尽可能消除意见分歧、达成共识。
二是简化审批程序。在电梯加装报批程序上能简则简,不再办理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实行相关部门并联审查,由建设部门出具联合审查意见。申请人获准加装后即可委托施工,加装电梯工程完工并经监督检验及竣工验收后,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证。管线迁移工作经实地勘察确定迁移方案,不再履行审批程序。
三是加强组织推进。2020年以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现代社区建设“十件惠民好事”、住有宜居专项工作等重点推进。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装电梯给予政府补助,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业主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无需业主承担。同时深化服务指导,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全程服务指导,做好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
加装电梯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工作推进过程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加梯意见统一难度较大。去年开始我局对加装电梯工作进行调研,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研究政策措施。目前,《台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正在加快制定中,对加梯条件、资金筹集、工作流程、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优化调整。议案中提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拟从以下方面进行优化和加强:
在申请加装条件方面,拟对原实施意见中“以幢或小区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本幢或本小区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署加装电梯协议书;以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当经该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签署加装电梯协议书”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包括:一是表决机制调整为“经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二是在加装电梯方案公示环节,如果公示期间有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的,首先由相关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调解;相关当事人拒绝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或者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协调会、听证会等方式组织调解,引导达成共识。
在加强沟通协调方面,一是要求各地健全基层民主协商机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积极搭建共商平台,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热心群众、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组建加梯“帮帮团”,凝聚各方力量协同推进。二是加大老年人、残疾人居住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调解力度,全力促成加装电梯落地。
在资金筹集方面,一是政府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线迁移等方面予以支持。二是相关业主可以利用电梯投放商业广告收入等资金用于电梯的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检验检测。三是鼓励金融机构为加装电梯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装电梯工作,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方式多样化、运营服务市场化的加装电梯工作新模式。四是相关业主可通过加装电梯购买保险服务方式,加强后续维保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制定出台《台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工作推进督导,努力让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愿装尽装,能装快装”,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进军
联系电话:0576-88517919 邮 编:318000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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