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194/2024-1138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6 |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 2024-07-16 17: 00 | 浏览次数: |
台财议函〔2024〕1号 C
黄*、黄**、章**等3位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金统筹的建议》(黄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统筹,2017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台州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台政办函〔2017〕76号)的通知,并根据财政部等部委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转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印发台州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算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函〔2021〕41号),对市级与椒江、黄岩、路桥、台州湾新区以及市级国企做地的土地出让收入的分成比例、结算方式等做了明确。根据市区土地出让收入结算办法规定,市级加大了市区土地出让收入的统筹力度,在这部分资金的支持下,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得到积极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市区融合建设和黄岩区经济社会发展。
对于建议中提及的涉及旧城拆迁改造项目、棚户区和老村庄改造项目、村留地物业置换等地块,相关文件已有明确规定,市区两级应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关注市区土地出让情况,并进一步加大对黄岩的支持力度,助力黄岩区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梁寅芳
联系电话:0676-88601269 邮 编:318000
台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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