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135/2024-1137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1 |
信息来源: 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07-11 09: 38 | 浏览次数: |
王丽华代表:
您在台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的建议》(仙2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各项部署,聚焦调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效。
一、完善村社区调解机制。市司法局积极推动以县级社会治理中心为内核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的体系化调解资源配置,打造矛盾化解终端。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的村社区一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有14530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各地还将社会治理中心工作模式向乡镇推广,推动建立了乡镇社会治理中心或集中工作场所。仙居县在村社区组织换届后,出台了《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村级调委会委员由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支部书记担任。
二、夯实基层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全市建立了以市级调委会为统领,县级调委会为龙头,乡镇级调委会为主导,村级调委会为基础,行业专业调委会为支脉的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调解组织3601个,其中县级调委会9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30个、村社区调委会3335个、企事业调委会48个、其他调委会79个。今年,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进调解工作标准化改革,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目前,台州130个乡镇均已完成2个以上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点建设。同时,建立健全纠纷排查、重大涉稳纠纷报告、“定人包案”、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等10多项制度,严格落实纠纷排查、人民调解案件流转、纠纷形势研判、调解案件跟踪回访、调解案件奖励等管理制度。针对基层村社区调解资源有限、村级调解力量不均衡、各地调解需求不一致等问题,部分县(市、区)创新了调解工作模式。如临海市探索创建联村调解工作站,推行“两定、三联、四化”模块化管理,强化基层网格联动、法治资源联合、三级纠纷联调的“三联”模式,达到闭环处置系统化、多元调解法治化、高效运行规范化、社会协同品牌化的“四化”目的,推动实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化解在当地。
三、培育基层专业化调解组织。以特色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标准,组建了一批各具特色、各有“专攻”的专业性调解组织,目前已覆盖医疗纠纷、道路交通、金融保险等18个领域。各县(市、区)根据地域纠纷特点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性调委会,解决地方特色纠纷。积极培育品牌调解室,成立了一批以个人名义命名的工作室。其中,椒江区已建成海门派出所老陶调解室、前所街道老王调解室等多家以人民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还有一些地区根据案件特点种类培育品牌调解室,如温岭市城东司法所组建“老梁调解室”,主攻消费纠纷调解;泽国司法所培育“新民之家”调解室,主要针对外来人员纠纷实行三色预警调解。这些品牌调解工作室驻扎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优质的调解平台。
四、建立多样化调解队伍支持体系。加强青年调解员队伍发展,实现调解员队伍梯队结构,各县市区实施“老带新”的学徒方式培育青年调解员。如黄岩实施《基层调解组织123履职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从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专业素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为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各地在调解经费的保障上最大程度予以支持,如三门今年县财政增补人民调解案件补助经费50万元,若当年案件补助经费支出超额,则可在次年予以追加,案件补助经费不设上限,并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绩效考评。同时,我市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等重要考核范围,推动县乡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完善律师调解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矛盾纠纷,优先导入律师调解程序,不断提高律师调解质量。发展调解志愿者队伍,积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乡贤、专业技术人员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鼓励心理工作者为调解工作提供心理辅导、危机干预和心理救援等服务。在坚持部门合作的基础上,完善诉调、警调、政调、访调、律调联动机制,通过部门合作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如椒江区深入推进“警律联调”工作机制,将律师事务所与派出所结对,由结对律师作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兼职人民调解员,参与派出所日常调解工作,该区8家律师事务所已与全区9家派出所完成结对。
五、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健全市、县、镇三级人民调解员培训体系。两年来,全市已开展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400余次,其中市级开展2次,县级开展26次,乡镇开展260余次,受培训人民调解员达到6万余人次。各地重视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落实分级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培训、庭审旁听、调解观摩、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调解员的实战能力和整体素质。如仙居县司法局创新开办“调解夜校”,将培训对象范围扩大到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社区调委会主任、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员以及乡镇(街道)的乡贤助调员等,选聘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资深法官、律师等组成“调解夜校”师资库,并针对仙居乡镇多、分布广、偏远乡镇交通不便等实际,主动组织老师下沉到各乡镇分期举办培训。
为了更深入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下阶段,台州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推进调解体系建设融合。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发挥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公证等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分流作用。二是完善“浙里调解”线上运用。加强对“浙里调解”等相关平台的运用和宣传,强化矛盾纠纷“一件事”网络运转,实现人民调解案件信息平台采集录入率达100%。以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为单位,强化调解员线上调解相应速度及力度,确保线上调解申请受理48小时响应率达到100%。三是优化基层调解队伍结构。清除长期不履职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切实发挥每个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加强县、乡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设,优化提升村调委会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队伍。
感谢您对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徐保根
联系电话:0576-88603590 邮 编:318000
台州市司法局
2024年7月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