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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9015/2024-113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4-06-14
【文字解读】《台州市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资金(专利部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4- 06- 14 17: 44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2014年6月28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台州市市级科技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台政办发〔2014〕104号);2022年8月26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政办发〔2022〕35号),台政办发〔2014〕104号文件已废止。2023年10月12日,台州市财政局会同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台州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专利部分)管理办法》(台财社发〔2023〕30号)。进一步规范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资金(专利部分)因素分配与使用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制定本细则。

二、制定依据

依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配因素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台州市科学技术发展专项资金(专利部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

三、政策问答

(一)什么样的专利可以获得高价值创造奖励?

新授权的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最高补助2000元,海外发明专利每件最高补助1万元,但所获得的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新承担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每个最高补助30万元。

(二)专利导航项目有什么补助?

新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分别可以获得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新承担的产业类和企业类专利导航项目,分别可以获得最高50万元、30万元的补助。

例如,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年度资金安排,发布专利导航项目申报通知,由相关企业自主申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评审专家对初审后的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确定入围项目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市场监管局按规定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由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行文下达专项资金。

(三)如果我的企业获得了专利奖项,有什么奖励?

新获评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可以获得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新获浙江知识产权大奖的企业,可以获得100万元的奖励。新获评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专利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可以获得最高30万元、15万元、5万元的奖励。

(四)如果我的企业开展了专利质押贷款,是否能获得风险补偿?能获得多少补偿?

对开展专利质押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专利质押贷款实际收取利息的20%作为风险补偿,每户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例如,A银行向3家企业发放专利质押贷款,分别收取利息50万元、100万元、160万元,则A银行可以申请50*20%=10万元、100*20%=20万元、160*20%=32万元(最高30万元),累计获得风险补偿60万元。

(五)我的企业如果引进专利可以获得什么补助?

答:中小微企业从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首次引进无法律争议、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的发明专利,促成转化运用后产生经济效益,单个合同实际支付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付金额5%给予补助,每家每年最高5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A公司从高校转入1项发明专利,合同实际支付金额550万元,但该项发明专利尚未转化运用产生经济效益,则不符合补助条件。

(六)要获得专利运用奖励的条件是什么?奖励的额度是多少?

高校、科研机构推动专利转让或许可给中小微企业,如果年度累计达到30家以上或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获得合同成交金额5%的奖励,每家每年最高50万元。

(七)高校和科研机构开放专利许可能否获得一定的补助?

高校、科研机构通过或者参照开放许可形式,将专利许可给中小微企业的,根据备案许可合同中所涉专利,在许可期内按照每年不超过实际缴纳年费的50%给予补助。

(八)我的企业专利被侵权,维权成功后有哪些补助?

企业国内维权胜诉的,可以获得不超过实际支付维权费用30%的补助,每家每年最高10万元。海外维权胜诉或和解成功的,可以获得不超过实际支付维权费用50%的补助,每家每年最高40万元。

例如,A公司2023年在国内维权且胜诉的案件实际支付费用50万元,在海外维权且胜诉的案件实际支付费用70万元,则国内维权部分50*30%=15万元,最高可申请10万元,海外维权部分70*50%=35万元,A公司累计可申请补助45万元。

(九)如果参加了专利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对投保专利类保险的企业,可以获得最高30%的保费补贴,每家每年最高10万元。

(十)办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后可以取得什么补助?

答:在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进行登记且获得登记证书的,可以获得最高1000元的补助,每家每年最高5万元。

(十一)个人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或知识产权中、高级职称可以获得什么奖励?

新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其所在单位可以获得1万元奖励。新取得知识产权中级、高级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其所在单位可以分别获得1万元、2万元的奖励。

例如,小王、小李、小张均在2023年获得中级知识产权师职称,小王、小李在A公司工作满一年,小张入职未满一年,那么,A公司可以申请奖励2万元。

(十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托管服务可以取得哪些补助?

答:服务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专利托管服务,每年服务省市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50家以上,且获得所有被服务企业肯定评价的,可以获得500元/家的补助,每家服务机构每年最高10万元。

例如,A机构在2023年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52家,其中有2家企业无授权专利(即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1家被服务企业未作出肯定评价,则A机构不满足补助条件。

(十三)如果我的申请符合多个奖补政策,能得到重复资助吗?

答:已获得浙江省知识产权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给予资金支持。如果同一事项符合多个奖补政策,将按照就高原则实施奖补。

四、适用对象

注册地在台州市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专利申请地址在台州市区的自然人。

五、注意事项

《实施细则》自2024年7月15日起施行。

六、关键词解释

高价值创造是指实施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和专利导航工程,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培育和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加速创新资源集聚,提升专利创造质量。高效益转化是指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开展专利质押融资、保险等金融创新,促进专利向中小企业转移,加速专利成果产业化。高水平保护是指实施专利纠纷快处专项行动,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全面提升专利侵权纠纷应对能力和保护效率。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处室:知识产权处

联系方式:0576-88517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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