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004/2024-1122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文字解读】《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
|
|
一、制定背景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确保粮食安全对实现经济稳进提质意义尤为重要。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21世纪以来第21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工作底线之一,再次表明加强“三农”工作的鲜明态度,发出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国家连续五年上调稻谷最低收购价,释放出提振市场信心和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的积极信号。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 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切实保障粮食稳产保供,台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台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制定了《关于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 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2.《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 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4〕6号) 三、《通知》主要内容 1、保障生产收益。执行“两个高于”政策,市、县粮油生产扶持资金原则上保持10%以上增长,保持规模粮油补贴标准稳中有升,增加机插等补贴环节,激发种粮积极性;执行“两个不低于”政策,早稻订单全覆盖,增加晚稻订单总量,保障售粮基本收益;推广台州特有的共富粮农贷政策,全面推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2、保障“藏粮于地”。加强耕地抛荒整治,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确保良田粮用,加强了种粮主体对土地的竞争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旱涝保收能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农业标准地改革工作,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连片化;推进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破解丘陵地区农机应用难题,降低生产成本。 3、保障“藏粮于技”。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推进“五良”融合保粮丰收;建设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拓宽生产托管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强化“优产、优购、优储、优加、优销”等五方面联动,培育本地粮食产销主体,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完善各级种药肥储备,强化农技推广和植保检疫体系力量,降低灾害风险。 4、种粮农民种粮过程中能享受到哪些补贴? 一是规模种粮补贴。对于规模种粮主体给予的补贴,根据种植的粮食作物类型对应的补贴标准不同,今年继续执行“两个高于”政策,确保规模种粮补贴标准稳中有升,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二是动态补贴。动态补贴是针对规模种粮主体,由省发改部门根据早、晚稻种植农资价格监测测算结果,达到触发条件时启动的补贴。 三是中间环节补贴。如对于规模种粮主体应用水稻机械移栽的作业方式给予的补贴,各地补贴类型和标准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5、油菜和大豆种植难达成较大规模,种植有补贴吗? 今年市文件要求各县(市、区)降低油菜和大豆的补贴门槛,部分地区由原来的50亩起补降低到20-30亩起补甚至更低,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6、今年稻谷订单收购情况如何? 一是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今年省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131元、133元和135元,其中早籼稻每50公斤较上年增加1元。 二是早稻订单全覆盖。即对本地种植的、符合标准的早籼稻稻谷应订尽订、应收尽收,每50公斤给予30元的订单奖励。 三是晚稻订单总量增加。指的是各县(市、区)晚稻订单数量,预计今年将再创新高。 7、种粮大户贷款有什么优惠政策? 近年来全市针对规模种粮主体推出了“共富粮农贷”,对符合要求的规模种粮主体,在享受省级种粮贴息贷款政策的前提下,贷款享受LPR-35个基点的利率(2024年目前LPR为3.45%),并且免除担保费,缓解种粮大户资金压力。 8、种水稻保险政策如何? 全市实施完全成本保险,早稻最高保额为1200元/亩,单季稻与连作晚稻保额为1200元/亩、1300元/亩、1400元/亩三档,基本覆盖物化成本、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等水稻种植总成本。农户自付部分=保额*5%*7%,最高不超过4.9元/亩,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9、全市有什么途径提高粮油生产收益? 一是提高单产水平。市、县两级均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推广五良融合发展,开展粮食作物绿色高产竞赛活动,通过点带面的方式,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 二是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引导土地经营权集中连片有序流转、全程机械化作业和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减少土地成本、作业成本和人工成本等投入。 三是提高产后效益。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培养“台粮新生代”,通过各级优质稻米评比活动,打造一批优质粮油品牌,建设一条优质粮食产业链,增加稻米(油)附加值。 四、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于台州市本级和九个县(市、区)及台州湾新区涉及粮油生产有关政府部门、粮油生产经营主体。 五、注意事项 因保障粮油生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该文件自发行之日起施行,不设置宽限期。 六、关键词解释 根据《通知》,“两个高于”指规模种粮补贴标准要高于上一年标准,连作晚稻补贴标准要高于早稻补贴标准;“两个不低于”指储备粮订单奖励标准不低于上一年标准,早稻订单奖励标准不低于省级储备粮订单奖励标准。 七、新旧政策差异 为激发种粮积极性,推进粮食降本增效,《通知》优化了部分补贴对象,提高了补贴标准,增加了生产中间环节补贴,强化了收购为农服务。《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台农〔2023〕24号)同时废止。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576-88591157 0576-88595081 解读处室: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农牧业与科技管理处 台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