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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725/2024-1127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5-29
台州市河道名称与自然形态特征的内在联系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4-05-29 11: 18 浏览次数:

河道名称是先民对河道自然形态特征认知产物,是留给后世文化遗传,那么河道名称与自然形态特征的内在联系有哪些?

1.丘陵地貌的河道:“溪、坑”可定义为“丘陵谷底”的丘陵河道。

2.海洋地貌的河道:“浦”可定义为“自西往东,直贯入海”的平原入海河道;“港”可定义为“口门急扩,入海入大江大河”的河道。

3.特定通名与河道特征关系:“泾”,南北流向的水流、由高处向低处流的水;“渠”,一般特指水库配水通道;“塘”和“池”,穿地蓄水,圆者曰池,方者曰塘。

4.筑塘治河与河流名称的关系:新增开挖河道,以“新捞”“新挑”“新开”等词语命名,一般为规模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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