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725/2024-1127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9 |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 发布时间: 2024-05-29 11: 18 | 浏览次数: |
河道名称是先民对河道自然形态特征认知产物,是留给后世文化遗传,那么河道名称与自然形态特征的内在联系有哪些?
1.丘陵地貌的河道:“溪、坑”可定义为“丘陵谷底”的丘陵河道。
2.海洋地貌的河道:“浦”可定义为“自西往东,直贯入海”的平原入海河道;“港”可定义为“口门急扩,入海入大江大河”的河道。
3.特定通名与河道特征关系:“泾”,南北流向的水流、由高处向低处流的水;“渠”,一般特指水库配水通道;“塘”和“池”,穿地蓄水,圆者曰池,方者曰塘。
4.筑塘治河与河流名称的关系:新增开挖河道,以“新捞”“新挑”“新开”等词语命名,一般为规模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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