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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32X/2024-1126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4-05-28
【文字解读】《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4- 05- 28 09: 20 浏览次数:

近日,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件》),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以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局开展了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2.《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三、起草过程

2024年3月开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2023年清理结果及后续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2023年12月31日前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拟定清理范围,确定清理责任单位(处室),发各责任单位(处室)确认、补充,并要求各单位提出清理意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责任单位(处室)反馈的清理意见对20件文件逐一进行审查,并拟定了清理意见。4月,将清理意见在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各清理责任单位(处室)确认。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开征求意见及各责任单位(处室)的确认情况,进行汇总,最终形成清理结果由合法性审查和提交局党委集体讨论。

四、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后,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13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

五、适用范围

本次清理结果适用于台州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管理。

六、施行时间

2024年6月25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

本政策由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负责解读,解读人:干丽君,联系电话:0576-8855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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