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4-05-22 17: 04 | 浏览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临海市人民政府实施桃渚镇21-8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桃渚镇龙湾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桃渚镇龙湾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1.599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桃渚镇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土地勘测调查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勘测、统计、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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