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40X/2024-1121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 2024-04-28 17: 06 | 浏览次数: |
市级各有关单位,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台州湾新区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台州市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台财资环〔2021〕3号)精神,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资金予以下达,专项用于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下达给各区的资金纳入2024年市区年终体制结算,相应增加各区2024年“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预算指标;下达给市级各单位的资金,相应增加和调整各单位2024年“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预算指标。根据《台州市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请各区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将资金及时落实到相应项目和实施单位,确保按规定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1.2024年台州市绿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台州市绿色发展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表(椒黄路三区)
3.2024年台州市绿色发展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表(市本级)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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