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9955/2024-112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 | 成文日期: | 2024-04-23 |
信息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 | 发布时间: 2024-04-23 16: 18 | 浏览次数: |
为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停止流通人民币和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止流通人民币兑换网点
(一)券别情况
目前,已停止流通人民币包括:第一套人民币全部券别,第二套人民币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元纸币,第三套人民币全部券别,第四套人民币2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纸币和1角硬币。已停止流通人民币图样及有关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图样图片来源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二)兑换标准
第一套人民币按10000:1(一万比一)兑换为流通人民币,第二套、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币按1:1(面额)兑换为流通人民币。
(三)网点名录
自2024年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关于浙江省停止流通人民币兑换网点、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主办网点的公告》发布后,原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2018年7月30日公布的浙江省2019年5月1日后承担第四套人民币停止流通券别兑换工作兑换网点名录不再有效。
全市共确定72家银行机构营业网点负责办理停止流通人民币兑换业务,详见附件5。
二、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主办网点
按照布局合理、全域覆盖、方便群众的原则,依托货币真伪授权鉴定机构,建立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主办网点工作机制,全市共确定14家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主办网点(详见附件6),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鉴定需求。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
2024年4月23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