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40X/2024-112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2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 2024- 04- 22 10: 40 | 浏览次数: |
2024年3月19日——4月20日期间,在政务服务网上发布关于征求《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反馈截止日期,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条。
单位/个人 | 意见 | 采纳情况 | 不予采纳理由 |
台州华畅道路拖车公司 | 我们是汽车道路救援公司,你们征求的报废国三标准柴油车,从2024年11月1日起,全天禁止在台州市内禁止通行的意见。可我们的车辆是执行紧急任务车辆,我们的意见是:我们的车辆属于特种车辆,不应该在禁行范围之内。 | 不采纳 | 道路常规拖车不属于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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