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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赋能危困企业破冰“重生”
——台州法院以破产审判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综述
信息来源: 台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24-03-22 08: 45 作者: 何赛 王先富 黄梦婷 浏览次数:

近日,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内一派欣欣向荣:又接了几个大单;新造的一幢厂房投入使用;公司马上就要开发新的产品来提高产能……

而在去年,这家公司曾遭遇生存危机:总公司中捷资源负债9亿余元,面临退市。一衣带水,作为中捷资源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中捷科技也危在旦夕。

“生死”一线间,台州中院和当地政府开启了一场破产重整“抢跑赛”。仅仅用36天化险为夷,保住了企业,护住了1300名职工的饭碗,2万余名中小股民的权益也得到了足额保障。

这是台州中院破局我市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的生动实践。2023年,台州法院聚焦营商环境优化“一号工程”,加快破产案件审判组织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办理破产工作质效,答卷不俗:共审结破产案件344件,申报债权总额达392.86亿元,裁定确认债权179.54亿元(其中金融债权35.38亿元),盘活房屋面积23.7万平方米,盘活土地面积1369.5亩,安置职工人数910人,司法赋能危困企业破冰“重生”。

破产拯救,上演重整“速度与激情”

“当初要是再晚一天,如今这些厂房设备可能都已经被贴上封条了。”厂房内,上百台数控机床轰隆作响,流水线上工人们马不停蹄组装传递,望着眼前的繁忙景象,中捷科技负责人忍不住感慨。

早在2017年,原中捷资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周某某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公开信息披露,私自越权在一份金额高达25亿元的信托贷款上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周某某因此被台州中院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刑。中捷资源也因此被广州地区法院判决向广州某金融机构承担9亿余元的担保责任债务,面临“退市”。

而要想阻止退市,中捷资源必须在2023年12月29日前通过重整解决债务危机,实现净资产为正。也就是说,留给大家完成重整的时间只有不到6个月。

困难可想而知。

关键是如何最大化地提高重整效率?审慎研究后,台州中院审判团队最终决定司法程序与行政程序协同推进。一方面启动预重整程序,指定临时管理人制订重整方案,预先分析审核企业的重整条件、重整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等向上级法院提前报备,寻求时间流程上的支持;另一方面指导债务人、玉环市人民政府向证监部门预报批。

其间,审判团队上演着“速度与激情”,还多次前往广州与主要债权人广州某金融机构进行沟通,询问意见并说明重整的要点,最终促成双方采取“和解式”重整模式。2023年12月29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成功保住了企业的上市地位。

“中捷资源的重整方案具有创新性,不仅充分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同时也有效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稳住了职工,更为当地缝纫机产业的持续发展保留了进一步开拓的空间,实现了保上市、保产业、保就业的高度统一。”玉环市人民政府在春节前寄给台州中院的感谢信中表示。

府院联动,实现问题企业“绝处逢生”

购房群众期盼交房、房地产企业深陷泥潭,问题楼盘如何涅槃重生,迎来曙光?

“我们创新使用破产清算周转金,通过府院联动,立体护航企业发展。”台州中院分管清算与破产庭的副院长黄崇才介绍。

房地产问题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

为此,在该院受理的浙江圣舟实业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台州中院与黄岩区人民政府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研判会商该案有关购房户权益保障、工程复建、社会维稳等问题,区委区政府设立1亿元的工程续建周转金,解决了破产企业楼盘复工续建难题,推动“问题楼盘”破产盘活。

近年来,台州法院系统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构建“府院联动、专业审判、服务最优”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以府院联动机制为依托,实现行政资源与司法资源有效整合,以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台州中院与市税务局联合举行《关于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签约仪式,双方就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职业放贷人税费征收、破产涉税事项优化办理等多项工作协商制定工作机制,标志着全市依法治税进入实体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新阶段。

——黄岩法院拟与区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改善目前破产协同业务办理不通畅问题,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

——路桥法院与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深化破产程序法律监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重点监督虚假申报债权、管理人违规收费等行为,切实提升破产审判质量。

我市正在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借鉴的破产处置“台州模式”。

“宽容失败”,激发民营经济发源地活力

浙江旺圣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7日,经营范围为医药中间体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本该在市场的浪潮里翻腾的“小舟”,却自成立起便未进行过生产经营,这是为何?

“因股东间存在纠纷,形成公司僵局。”仙居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该法院判决被告浙江旺圣制药有限公司解散,并于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

然而,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能自行组建清算组进行清算。为避免强制清算程序的空转和不必要的清算组支出,仙居县人民法院在确定该公司存在破产原因的前提下,成功引导债权人直接申请旺圣公司破产。

“本案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中小微企业破产指标,以指标确定的先进性为破产程序优化的方向。”台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钱为民介绍,台州是民营经济强市,也是小微企业大市。我市在破产工作方面的探索,有助于营造“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台州两级法院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抓好破产审判,帮助困境企业摆脱债务危机获得重生,并积极探索个人债务清理机制,发布全国首份个人债务清理白皮书,为诚信而不幸的个人创造“重生”的机会。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接下来,我市法院系统将继续以“破产”为剑助力“病企”蝶变重生,不断厚植台州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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