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函

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4-03-19 结束时间:2024-04-20

决策公告内容 决策草案征集 采纳情况反馈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进度,根据《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文件要求,我局代拟了《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30天。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把书面意见反馈至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冯志强

联系电话:0576-88581107

邮箱:729179913@qq.com

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9日


征集调查结果:

2024年3月19日——4月20日期间,在政务服务网上发布关于征求《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反馈截止日期,收到公众反馈意见1条。


单位/个人

意见

采纳情况

不予采纳理由

台州华畅道路拖车公司

我们是汽车道路救援公司,你们征求的报废国三标准柴油车,从2024年11月1日起,全天禁止在台州市内禁止通行的意见。可我们的车辆是执行紧急任务车辆,我们的意见是:我们的车辆属于特种车辆,不应该在禁行范围之内。 

不采纳

道路常规拖车不属于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