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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8725/2024-1113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台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2-26
台州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办公室(人事教育处) 发布时间: 2024-02-26 14: 15 浏览次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构建完善水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合法性审查机制,为台州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依法决策,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科学高效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民主决策局重大行政决策,印发《台州市用水定额》;完成《台州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送审文本草拟、合法性预审查等环节,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新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及时完成备案审查;提请市政府印发涉水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项清理市本级水行政管理范围内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强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3件;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民生实事进展、重大项目推进、重点工作动态等水利信息803条。

(二)化解行政争议,履行复议应诉职能。不断夯实行政基础,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力争“多打胜仗”。一是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做好行政诉讼答辩举证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起,均以“维持原行政处罚”结案。二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对接市复议局与县(市、区)水利局,及时处置,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3件,其中新收2件复议申请,复议答复1件,均已审结。三是着力加强案件分析工作。主动开展复议、应诉案件总结分析工作,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典型问题及时梳理跟进,在个案应诉过程中,紧紧抓住举证、答辩、调查、辩论等关键环节,力促案件胜诉。

(三)加快制度创新,推动节水地方立法。开展节水立法调研工作,推动将制定《台州市节约用水条例》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的预备审议项目。一是做足前期准备。成立局草案起草领导小组,倒排时间拟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上位法筛查,积极做足立法前期工作。二是做好立项论证。主动向市人大提出节约用水立法建议,开展《台州市节约用水条例》制定立项论证,推动节水立法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三是做细立法调研。赴仙居县、天台县、温岭市、玉环市等县(市、区)开展节水立法调研,进企入户、走访座谈,听取节约用水地方立法方面的共同诉求。

(四)严格合法性审查,规范政府合同管理。持续强化合同规范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一是强化合同审查。严格落实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对外签订合同99份,审查合同82份,备案17份,重大项目合同报市政府法治机构备案5份,合同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开展专项自查。开展2021-2023年生效合同自查统计,包含局本级对外签订的合同共计129份,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09件,涉及标的额累计5133.47万元。三是解决合同争议。及时化解历史遗留的合同争议问题,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并协助承办处室签订补充协议。

(五)深化改革攻坚,强化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完善线上审批。政务服务2.0平台受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20件,受理取水许可审批1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受理水土保持审批26件,受理涉河涉堤审批3件,均已办结;推动涉河涉堤、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事项并联审批,台州市黄岩区院桥涉水审批“一件事”改革不断推进。二是强化部门协作,贯彻落实执法改革。高站位贯彻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水利领域处罚事项实现100%划转;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处罚事项划转、监管责任不减”要求,在监管中发现的违法线索或证据材料移交综合执法部门,及时处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反馈的执法信息,不断加强部门之间工作对接。三是深化日常监管,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行动。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开展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发现违规占用水域岸线、河湖违规乱堆等问题144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部署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累计检查240次,做到了全市231个生产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全覆盖。

(六)推动“八五”普法,落实大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切实提升法治意识。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充分利用“处长论坛”“干部论坛”、网络答题等多形式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黄河保护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网络学习。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入企进校,走进文化礼堂法治课堂、骑行宣传等特色水法规宣传、水情科普等活动。三是做好“八五”评估迎检。2023年10月,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组到市水利局开展中期评估检查,市水利局的规划统领、干部学法、普法活动、方式创新等多方面得到评估组给予的高度肯定。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二是水利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自主性不强,部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够,普法工作的传播渠道相对较为单一,互动性不强,造成信息传递的单向性,难以形成更广泛的社会共识。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定期研究审议局重大行政事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推动纳入市人大立法预备审议项目;指导开展《台州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通知》等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请市政府决策。

(二)全面加强法治宣传。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行政复议法》等;组织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法宣传周、水法“五进”、水利安全生产月等普法系列活动,推动节水护水意识深入人心;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迎检工作,局“八五”普法工作得到了市评估组的高度评价。

(三)全面接受法治监督。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审定行政复议答复意见书,自觉接受行政和司法监督。2023年,指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应诉2件,没有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把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市水利局2023全年办结了11件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水利特色节点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推动法治工作落实落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许可案卷管理,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合同审查监督等,全面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是推广法治护航见行见效。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数字化进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当前水资源紧缺,探索“节约用水条例”地方立法,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应用、贯穿在水利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台州市水利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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