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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出台11条积极生育支持政策
二孩、三孩家庭将分别发放一次性育儿津贴2000元、5000元
信息来源: 台州晚报 发布时间: 2024-02-02 09: 19 作者: 王艳 浏览次数:

自2022年我国首次出现人口负增长以来,人口问题举国关注。为推进全面三孩政策,今年,多地出台政策,用真金白银鼓励多生娃。天台近日也出台了11条积极生育支持政策,计划试行两年,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据了解,该政策的实施对象有三类——

一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为天台户籍)共同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并且所生育的全部子女自出生至享受政策期间户籍要求登记在天台县,因参军注销户籍的除外。二是经县卫生健康局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三是其他作特别规定的政策保障对象。

从内容上看,这11条政策涉及卫健、医保、住建、教育、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将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资金补助、政策倾斜等支持。

其中,医疗方面,政策要为在天台登记结婚的夫妇提供价值200至400元的优生“两免”检查;为所有孕妇提供价值不少于500元的免费孕期检查;免费为新生儿开展疾病筛查。

医保方面,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起始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在职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前,在台州市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的,可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若未在台州市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的,待其连续缴费满后进行回溯支付生育津贴。发生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产妇,可享受500元定额补贴。

针对多孩家庭,政策还将给予补助。二孩、三孩家庭将分别发放一次性育儿津贴2000元、5000元;第三孩在入园之前入托的(经备案的托育机构),实行托育服务补助,每人500元/月。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根据运营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在公租房户型选择、租金和公租房租赁补贴上予以适当照顾。

对于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天台县计生协会可为其购买每年最高保额63300元的住院补贴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另外,在符合各校招生入学基本条件和所报名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基于家长意愿,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安排在其兄(姐)的同一所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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